这个对话挺有意思:
网友:“在美国警察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
孤烟暮蝉:“美国警察没有保护公民的义务,那他们领着纳税人的钱该干些什么呢?
当然是保护富人了,富人街区岁月静好,穷人街区枪声阵阵,美国同时拥有了安全的家园和持枪的自由,真是赢麻了”
美国富人区的事之后再给大家科普,今天先给大家科普一下“美国警察为啥没有保护人民的义务”?最后给大家看看我女儿小学10万美金一年的保安!
Warren v. District of Columbia (1981)是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的一个重要判例。该案的判决在美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在确立警察对特定公民没有提供保护责任这一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