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都在开车回长沙的路上,基本每天开个五百公里左右就找地方休息住一晚,这样不会太累。
昨天在服务区休息时看了一朋友在公众号写的文章,作为老板的他开除了公司的几个员工。
事情并不复杂,一个是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司的钱,还有一个是能力不行试用期没过。
关键是,这两人还问他要裁员赔偿。
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但我在评论区看到一条点赞很高的留言,内容是站在被裁员工的立场上表达对老板的不满。
有这么一句话:「员工们觉得和你合作不舒服才会吐槽,而不是不绝对服从你就是十恶不赦」。
对此,你们怎么看?
如果单看这句话似乎很对,因为立场上已经把老板设定为一个独断专制的强权形象。
可如果加上前面说的侵占公司利益以及能力不及预期,是不是立场就会发生改变?
但凡是个正常的老板,肯定不会留着这种人过年。
或许有人会说,贪污可以有客观证据,那能力不足这种主观论断如何评判?
的确,能力不足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主观论断,但如果从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来看,作为老板的他以及团队其他成员更有发言权。
另外,基于这个实习生工作期间表现不佳,并且在公司群里拉帮接盘吐槽公司,这样的员工要不要留?
如果我是老板,我不会留。
在职场上,打工人一般都被树立为弱势的一方,在资本的强压下,打工人承受了很多。
这是事实,但不是全部。
对于侵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团结、工作表现不行的人,继续留着才是对公司以及公司其他人的侵害。
很多人在工作中都遇到过猪队友,尤其是那些事情做不好还甩锅的人,以及那些破坏团队氛围的人,感同身受的人都会觉得不爽。
如果是这种情况,立场是不是又变了,不管是老板还是打工人,都不会愿意留着这种人。
当然,开除人是老板的事,也是得罪人的事,但这就是老板的职责。
在某些场景下,我们经常会发现「弱者有理」的事,只要是弱者,就天生该获得庇护和同情。
在我看来,这也是不合理的。
实事求是,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才是应该被鼓励和提倡的。
此外,我发现但凡遇到这种事就会出现一种人,这里可以统称为「献策者」。
你们也知道我在给一些公司提供产品顾问服务,本质上,这事儿对我来说就是卖时间和卖能力。
对应的,我就需要给合作公司的产品提供发展改进建议,以及做一些具体落地的方案。
说白了,也是献策。
但是对于我们这种顾问来说有一个关键原则,就是我献策,你决定,并且避免主观臆断。
我是从来不会跟合作公司的老板说,我有一个关于你们公司战略的建议,你要不要听听?
或者,我也不会对他们公司的产品方向以及组织人事做任何主观性的建议。
我要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的知识库和方法库帮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建议。
但是,决定需要他们自己做。
回到我朋友那件事上,我在评论区就看到了这样的「献策者」,用一句俗语来说,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说实话,这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在职场上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是每一个人都善良,也不是每一个人都值得交。
人品第一,事情第二。
做事先做人,但凡见识过人性的人,从来都不会去挑战人性。
这一路自驾过程中我有空就在听罗胖的新节目《文明》,其中有一期讲宋朝的就提到这么一句话:「不在我局中」。
大概意思,说的就是不在我的事情里,不感受我的感受,就别瞎提建议。
不在我局中,莫谏他人策。
这次自驾游全程开理想 L7,估计里程超过了 4000 公里,从 9 月份提车到现在也开了 8000 多公里了,有了很多直观体验和感受。
等我回去后会写一篇产品体验文章,来跟你们分享下这车的好和不好,持续关注就好。
对了,我还会把这次游记做成视频发布在我的视频号上,你们也可以提前关注我的视频号,方式就是点击文章底部我的头像进去关注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