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团的全国会议上
总监因对CEO的决策不满
破口大骂后被开除
仲裁委:公司违法,赔84万元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结果怎样?
事件经过
赵怒(化名)于2008年1月8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2011年11月1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赵怒担任总务部总监。
2020年3月9日,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内容为:“赵怒:因你严重违纪,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决定2020年3月9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如下:
第一,赵怒在管理人员会议中辱骂同事,进行人身攻击,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赵怒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为其他公司提供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工作。
《员工手册》规定:“有下列违纪事件之一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且有权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金;……3)不论何种理由与对象,在公司发生辱骂、打架、斗殴(打架、斗殴双方均可开除)行为之一者……”。
公司称赵怒在集团全国管理会议中辱骂公司CEO王某,进行人身攻击,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属于严重违纪。并提供电话会议录音,内容如下:
王某(公司CEO):OK,你们还有什么问题没有?因为好多人问这个结构,所以我赶快开个会给大家通报一下,别影响大家做那个内容。
赵怒:我有点问题噢。
王某:嗯,你说。
赵怒:我手机看不太清楚,发的什么新的组织结构。我听你口头讲,说是行政中心,总务部是放哪了?那么现在的现状是,总务部是在行政中心下面?我没有搞明白,那咱们现在的直属领导是谁?
王某:直属领导是行政中心的高级总监,我刚任命的是崔某。
赵怒:噢,那我们这样的会议就是通报一下,是吗?
王某:我任命总监难道不是通报吗?
赵怒:不用征求我们的意见,是吗?
王某:啊?
赵怒:不用征求我们的意见,是吗?
王某:征求意见?
赵怒:把我当小兵了吗?是吧?啊?
王某:征求意见?我在这个级别上不需要征求你的意见。我需要征求的是董事会意见,你又不是董事会成员!
赵怒:那你就这么弄呗,好吧。你这样自说自话,就这样吧。
王某:你这么说话本身就是**的有病(此处为加重语气)。
赵怒:***,你还骂人,你个**的。
王某:你有这么跟上级领导说话的吗?你懂不懂规矩?
李某:我已经把他移除了。
赵怒认可上述录音的真实性,但不认可其证明目的,称王某与其在工作中发生语言冲突,因部门架构调整对其不利,进行合理询问但未得到合理答复,王某先对其进行的挑衅和辱骂,赵怒才做出了语言的应激反应。
劳动合同解除后,赵怒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赵怒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43480元。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首先,公司主张赵怒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为其他公司提供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工作,但公司提交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赵怒存在上述情形,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应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故法院认定公司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不当。
其次,公司主张赵怒在公司教育全国校区管理人员会议中,辱骂其公司CEO王某,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属于严重违纪,并就其主张提交了会议录音。
经核对,上述录音显示就部门组织架构调整以及赵怒个人职务调整,公司总裁王某与赵怒发生争议,王某首先出言不逊,之后赵怒予以言语反击,赵怒被移除会议后,王某等人又对赵怒进行言语回击,鉴于此次事件属于因各方情绪激动引发的偶发事件,且各方均存在言语失当之情形,均存在一定过错。
故在公司未对王某等人进行处理的情况下,仅针对赵怒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显失公平,故法院认定公司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不当。
综上,一审判决公司支付赵怒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43480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认为赵怒在管理人员会议上多次出言不逊,公司负责人提出异议后,赵怒直接进行辱骂、人身攻击,技术人员马上将赵怒移除,否则赵怒会一直辱骂下去,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员工守则,公司有权予以辞退赵怒。
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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