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元旦1月1日(周三)
放假1天
不调休!
2025年1月1日属于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即:加班工资不低于本人日工资×300%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身为打工人
对假期就是期待!
元旦一过
春节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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