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的决定》。《决定》从八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促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的实现路径和具体举措。
《决定》指出,要加快建成甘肃数字政府运营中心,搭建全省经济决策大脑、重点产业大脑,运用大数据强化经济运行动态感知和监测预警,拓展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多高频事项掌上办,着力消除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健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从事项供给向场景供给转变,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充分依托数字政府已建成的省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覆盖范围,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
《决定》指出,要支持全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放能力和共享资源,推广“大型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的链式转型模式,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门槛。推动数字技术和传统公共服务融合,深度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加快发展数字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构建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促进公共服务普惠化、便捷化。积极推动社会治理模式数字化创新,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业务系统和数据对接整合,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从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不断提升智慧治理能力。
同时,《决定》还就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加强对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工作的监督,提出了相关要求。
来源:法治甘肃网
记者:张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