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八年的“红牛”之争,仍在继续。近日,天丝集团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表声明,回顾红牛品牌和商标注册历史的同时,指出中国红牛关联合资公司生产及销售业务营收流向成谜。对于指责,中国红牛发文回应天丝集团,谴责其隐瞒事实欺骗公众。
天丝集团发文
直指“华彬红牛”是违法生产
天丝集团在名为“正本清源系列一:谁在冒用红牛之名?”的声明中称,1956年,泰籍华人许书标在泰国创办“红牛”品牌和天丝医药公司。1973年,其设计“双牛逐日”logo图并在泰国提出商标申请。
1993年,许书标在海南成立了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1995年,天丝集团与其他企业合资,在深圳成立了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并于第二年授权其使用“红牛”商标。2016年,天丝对合资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到期。2018年,天丝投资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到期。此后,天丝推出“红牛”新品。
天丝集团在“声明”中强调,自1996年开始,天丝集团曾经与合资公司签署过多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最后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终止,因此合资公司已无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该事实被最高法生效判决确认。2018年9月29日,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到期,亦于2019年停止生产。
天丝集团认为,在合资公司存续期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严彬利用其对公章掌控的便利,背着合资公司其他股东,未经天丝方股东和董事同意或者决议,通过委托华彬集团全资控股工厂的形式生产销售红牛。
从2016年10月商标许可到期至今,华彬方利用合资公司为掩护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金额已超1500亿元。合资公司营业到期后,严彬控制的合资公司继续委托奥瑞金公司生产包装产品,用以违法生产销售“华彬红牛”产品。
中国红牛回应
“50年协议”合规合法
11月14日晚,中国红牛(前文中天丝所指“华彬红牛”)发文回应,谴责天丝集团隐瞒事实欺骗公众。
中国红牛在声明中指出,1995年3月,许书标和华彬集团(中国红牛归属方)严彬合作后,严彬找到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深圳中浩集团合作。1995年3月29日,中食公司向原卫生部申请“维生素功能饮料”营养素含量行政许可批文。
1995年9月22日,原卫生部针对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作出的批复(卫监发〔1995〕51号),同意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生产的“维生素功能饮料”所使用配方。此即“合资公司产品”专有名称的来源,一直在中国使用了29年,其成分含量也从未发生过实质变化。
1995年11月10日中泰各方签署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约定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天丝集团不能经营红牛饮料,海南红牛只能为中国红牛生产红牛饮料。同年,中泰双方股东签订《95年合资合同》,约定中国红牛产品上的商标是中国红牛的资产。1996年1月,中浩公司购买“斗牛”商标,解决红牛商标在中国使用和注册的障碍。
中国红牛方面强调,天丝集团以放弃在中国的经营权换取中食公司投入生产批文,且中浩公司投入“斗牛”商标,终使红牛饮料得以在中国合法生产销售。通过协议书第四条及嗣后签订的协议,最终各方确定的商业模式为:泰国天丝不进行投资、不承担风险,只收取固定回报利益及高额的原料费用。
中国红牛方面认为, 天丝集团否认存在50年《协议书》,向中国红牛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动商标侵权诉讼,恶意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综合公开资料和媒体报道来看,2016年至今,就红牛商标的归属与授权问题,华彬集团与天丝集团间进行了多轮诉讼交锋,至今还在持续。相关诉讼也已延伸到产品与市场层面,包括起诉经销商等,双方进行了高达60多起法律诉讼。2021年以来,浙江高院、吉林高院、黑龙江高院及全国多地法院都曾发布判决,双方诉讼互有输赢。
来源:消费日报综合天丝集团官方公众号、中国红牛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