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广深,集体宣布取消!

时事   2024-11-22 16:55   北京  

11月22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通知,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与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此后,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先后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北京:1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北京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1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11月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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