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宠风潮的盛行,一批以“免费领养”为噱头、实则让人“贷款买猫”的商家出现了。他们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开设宠物领养馆,利用人们的爱心和对宠物的喜爱推出所谓的“免费领养”模式。
商家要求消费者以分期购买宠物用品等方式领养猫等宠物,消费者签订协议后,每月在商家储值定量金额,由支付宝自动扣款。此外,顾客还可能会面对标价虚高、“星期猫”、解约难等消费陷阱。“免费领养”宠物背后究竟有哪些猫腻?
图/顶端新闻
“免费领养”却背上“猫贷”
多名领养者陷入纠纷
据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报道,不久前,孟女士在一家萌宠领养馆“免费领养”了一只小猫。“领养”本身不花钱,但商家“为了证明领养人有能力负担养宠开销、防止弃养”,要求她每月花389元在店里购买猫砂、猫粮、猫罐头等宠物用品,共消费13个月。
但没想到的是,小猫领回家后的第七天就出了问题,他们将小猫送到宠物医院后,被检查出感染“细小”、猫瘟,最后救治无效,小猫死亡。
孟女士称:“现在小猫死了,我每个月还要花389元买猫粮。他们打着‘免费领养献爱心’的旗号,实际就是为了让我们签‘猫贷’合同。”
孟女士无法接受“猫财两空”的局面,但店员却解释,小猫的死亡是在七天“质保期”后,无法处理协议解除事宜。
所谓“免费领养”,实为“分期付款”,孟女士的遭遇并非特例。
据顶端新闻报道,24年5月,郑州的小马本着“领养代替购买”原则,在一家号称“免费或小偿”的猫舍领养了一只标价5800元的长毛虎斑猫。工作人员告诉她,此猫已注射过疫苗,领养只需花费398元,但“为了证明领养人有能力负担养宠开销,防止弃养”,需要签订领养合同,同时每月花费249元购买该宠物店的猫粮、罐头直至12个月以后,附赠1年的驱虫。
10天之后,她的猫突然呕吐、拉肚子、不进食,宠物医院检查单显示:猫瘟阳性,建议住院治疗。办理住院后,小马带着化验单及合同来到猫舍,指出这种情况符合合同中“提供猫感染猫瘟PCR核酸检测报告单/猫传腹B超报告检测单能解除月付”,但店员却建议换猫,且不同意解约。
经历了吵架、报警,最终小马不舍养了近半个月的猫,选择了提前付清合约中剩下11个月的分期付款,前后花费共3386元后,合同得以解除。
更想不到的是,有消费者竟因为领养惹上官司。
据封面新闻报道,小周也是一名陷入“猫贷”的领养者,因拒绝支付“猫贷”,2024年7月被宠物店告上了法庭。小周败诉后,于10月支付了2999元的违约金。
领养馆内待领养的猫咪 图/封面新闻
记者在投诉平台发现,在“免费领养”相关纠纷中出现最多的是宠物死亡、生病后,领养人仍面临继续还款的情况。
部分投诉还反映,如果根据合同要求,宠物猫在不符合合同约定退款解除协议的情况下死亡,领养人自行将绑定账户里的钱转走,导致扣款失败,很可能对征信产生不良影响。
不少领养人维权时,商家则强调后续扣款依然能使用余额购买宠物用品,领养人并不“亏”。
图/顶端新闻
宠物店变“认养馆”
商家利润率高达60%-70%
记者以领养人的身份实地走访了北京一家“猫咪认养馆”门店,店内有二十余个透明的格子展柜,每格分别圈养着金渐层、布偶、德文等热门品种的幼猫。
记者咨询是否能免费领养,店员起初予以否认,表示这些品种猫都是明码标价售卖的。但当店主确认记者具备支付平台信用分达到相应标准、有稳定工作收入等“领养”条件后,店员便介绍了“领养”规则。
该店员特别提到,根据小猫的品种和品相,“宠物粮保障计划”的签约价格从400-600元不等,每月从支付宝扣除,存储进领养人账户的“保障金”只能在他们的线上商城或线下门店购买宠物用品。如果小猫出现意外死亡,店家会提供换猫服务,终止协议则要支付高额违约金。
这位店员将“免费领养”解释为一种新型营销模式,但始终拒绝记者对合同内容拍照。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不少经营“免费领养”买卖的商家还办起了加盟业务,宣称他们“以免费领养的方式解决了活体宠物交易门槛高的痛点”,利润率高达60%-70%。
看似“0元购”,实则是传统宠物店“改头换面”后的变相买卖,将活体成本和宠物用品成本都算在了“猫贷”里面。
还有商家公开了赚钱“秘籍”:“如果有三款猫粮:一款5元成本,猫吃了会慢性死亡;一款10元成本,猫吃了没有任何作用;一款15元成本,猫吃了能健康生长,一定要喂5元的。猫吃死了,主人才不会找你继续要接下来的用品,而你每个月还要从他的卡里划钱。他没办法了,还得找你再来领养一只。”
有业内人士介绍,宠物商家之所以采用此种模式,是因为与直接售卖活体宠物相比,无偿领养的噱头对顾客更具有吸引力,并且还能够规避所有风险。
还有不少陷入“猫贷”的网民反映,每月付款后店家所发的猫粮、猫砂,价格比其他渠道高出不少,有的还遇到被换货的情况,“领养时承诺发品牌猫粮,结果变成了杂牌猫粮。”
律师提醒:
领养人签协议时要擦亮双眼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先锋表示,让不少领养者背负“猫贷”的领养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在不违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属合法有效。而领养合同的性质实质上是附分期条件的赠与合同,该类合同对领养人设置了更多的义务,领养时应充分了解。
签订此类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夏先锋建议,首先,领养人应要求商家明确告知领养宠物的品种、健康状况、血统证书等确定宠物价值的信息,并在合同中载明。
其次,要求商家明确告知分期购买套餐的金额、期数,并对分期套餐的猫粮猫砂品牌、规格明确约定,对于明显超过市场价的套餐价格应要求商家调低,对于套餐中明显超过宠物实际需求的产品、数量也应要求商家减少。
领养人应充分了解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于高额的违约金或利息,应拒绝签订。
图/青春上海
可咨询正规流浪动物救助机构
湖北武汉小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杜帆认为,所谓“免费领养”只是偷换概念,本质依然是贩卖活体。
杜帆建议,如果有养宠需求,可首先咨询当地正规的流浪动物救助机构。“正规机构里待领养的动物大多是成年的,以中华田园猫、田园犬为主。我们一直倡导‘用领养代替购买’,真正的领养应该是不介意动物的品种,是对生命的尊重。”
图/新京报
记者检索发现,目前,重庆、湖南、安徽多地相关部门已公示并受理多起关于宠物“免费领养”的消费投诉。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免费领养”套路发布了消费提醒:
面对“花式套路”宣传,一定擦亮双眼,莫贪便宜;
领养宠物应仔细查看合同内容,重点关注消费者义务尤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条款;
树立维权意识,保留合同、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请求消保委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央视网、顶端新闻、封面新闻、青春上海、上观新闻、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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