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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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好久的养老保险基数调整消息
已经正式发布了消息
相关的缴费基数有新变动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有变化
一起来看看!
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4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33号,以下简称“粤人社发〔2024〕33号文”)的精神,按照相关规定,现将2024社会保险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江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江门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特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7501元,缴费基数下限为5500元。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江门市用人单位应当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高于江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江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缴费,即25452元。
2025年度
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缴费标准也公布啦
↓ ↓ ↓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6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府办〔2023〕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江门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医保,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下限按我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下同)核定,上限按照江门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22086元,下限按照我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4417元。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我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为7362元。
(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伤残津贴领取地参加职工医保,以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
(四)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其中,缴费基数按江门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为7362元。
(一)在用人单位参加江门市职工医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用人单位职工缴费费率合计为8.0%,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6.0%(含生育保险0.5%),职工个人为2.0%。
(二)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8.0%(含生育保险)。
(三)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缴费费率为7.5%(不含生育保险)。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未满规定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率为5.5%(不含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次性缴费)。
来源:江门发布
本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执行。
江门市外地的朋友仔
有时候会不会因为不是本地户口
而感到麻烦呢?
像有的惠民政策、医疗保险等
都要本地户口才能享受
那么怎样可以申请
成为我们江门的一份子呢
不过外地的朋友仔不用焦虑
现在有好消息宣布!
《江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于2020年7月5日施行。根据江门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零门槛”、全放开的落户政策,江门市的落户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在我市城区、
建制镇的社区落户的
“稳定居住、稳定就业”
基本迁入条件
取消参保要求、居住年限、
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
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
不附加任何条件
“零门槛”的户口准入政策
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
形成
“人居住哪里,户口就登记到哪里”
的户口登记新常态
其中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子女投靠父母城镇社区家庭户取消只允许1名已婚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数量及只允许未婚子女随迁等限制。
01
新会区没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在城镇社区居住、就业、创业,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可以随迁。
合法产权住所在城镇社区的,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可以申请立(入)户(已婚子女的配偶及子女可随迁)。
合法产权住所在农村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可立(入)户,父母可以随迁。
持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技能证书、广东省内专项职业能力资格或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合格的相关证书、相关人才认证证明等人员可申请入户。本人可以申请入户,其配偶、子女及父母可以随迁。
未成年人迁移户口时应当跟随法定监护人,不可单独立户。
省内外申请迁入我区城镇社区、
建制镇社区的群众
凭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以及符合迁移条件的相关材料
(就业、创业、居住、亲属或学历
等任何一种佐证材料)
即可向本区落户地“一门式”
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或
派出所户政窗口申请户口迁入
同时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户口可随迁
畅通人口落户渠道
在新会区无自有合法产权的申请人(本人、配偶),征得相关单位或亲属、朋友同意,可落户在就业单位、社区公共集体户,也可落户在亲属、朋友的社区家庭户中。
申请入户理由包括:
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学历型人员入户
(多选一):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技能证书、广东省内专项职业能力资格或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合格的相关证书,及相关认证证明。
居住就业创业入户。(多选一)
(1)居住凭证:
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②租赁合同及租住房屋产权资料
③租赁合同及社区民警上门核查凭证。
(2)就业凭证:
①社会保险流水
②登记备案用工合同。
(3)创业凭证:
①营业执照
②其他法人登记方式资料
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下面就来看看具体如何办理吧
1
问:我是在新会某厂企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可以入户吗?
江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凡是在我市就业的,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就可以申请落户了!
2
问:我有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合格证书,可以入户吗?
江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只要你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广东省内专项职业能力资格或技能提升培训考核合格等资格。
就算没有工作单位、没有正式居住的地方,也可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毕业证书或职业职称证书就可以申请落户了!
3
问:我只是在江门租房居住,没有工作,可以入户吗?
江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凡是在江门市居住的,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租房合同及房东的房屋产权证件或租赁合同与社区民警上门核查凭证,就可以申请落户了!
●入户小贴士●
属于就业入户的可凭以下材料申请入户(二选一):
①社会保险流水(近一年内任意时段)
②登记备案或不备案的用工合同。
属于创业入户的可凭以下材料申请入户(多选一):
①营业执照
②其他法定登记方式
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属于居住入户的,可凭以下材料申请入户(多选一):
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②租赁合同及租住房屋产权资料
③租赁合同及社区民警上门核查凭证。
以上入户申请成功后,户口将落在居住地、就业地或公安机关指定的社区集体户内,并可单独打印一本家庭户口簿使用,也可经本市城镇社区的亲朋好友同意后将户口挂靠到其家庭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