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国官场三大定律

文摘   2024-09-13 22:09   北京  


题记:本文2007年发表于公开刊物,作者为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王东京。王东京是经济学家,视角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十几年过去,这“三大定律是否仍然具有普遍性,对于今天的官场现象是否仍然有参考性?欢迎在评论区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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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京,男,汉族,1959年生,湖南安乡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 曾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


"我在《南风窗》杂志曾撰文指出,经济学不反对跑官,问题在于,现在人们只往上跑,不往下跑。若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增加跑的成本,则跑官无虞也。"文章刊出后,读者回声四起,不少朋友来电,鼓励我把这个题目做下去。为不拂读者美意,于是就有了这篇《中国官场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地方越穷人们越想做官


倘若从现象观察,人们不难发现一个事实:就是地方越穷,想做官的人越多。比如北方经济不如南方发达,北方人就比南方人喜欢做官;内地经济赶不上沿海,内地人则比沿海人喜欢做官;中国经济落后于美国,故中国人普遍比美国人喜欢做官。


最近几年,国内不断有买官的事在媒体曝光,也有不少人被罢官判刑。如读者细心,留意一下案发地点,这类案件,都差不多发生在贫穷省份,或者是发达省份的贫穷地区。贫穷地区何以频频出现买官呢?经济学的解释是:一定局限条件下的经济人本性。


经济学讲经济人,有两层含义:一是说人是理性的;二是指人是自私的。既然人是自私的,必定要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既然人是理性的,就一定会寻求在局限条件下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办法。


比如贫穷地区,人们收入低,投资没本钱,做生意没市场。所以要改善自己,就得与政府扯上关系。因为这些地方,国有经济比重高,而国有经济由政府管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进政府的门,成不了政府的人,政府的餐桌上没你的饭碗,国家的大锅饭肯定与你无缘。


我曾听朋友讲过一个笑话。说是春节期间,有一四川民工南下打工,由于人多拥挤,不小心打破了火车上的玻璃。列车长让他赔,他说,火车是国家的,国有资产是全民资产,也有我一份,国家的东西我什么都不要了,就要现在这块玻璃,打破了也就不赔了。可列车长说,这块玻璃不是你的,弄坏了还得赔。


此事是否当真,笔者无从查考,但它至少说明了一个道理,国有资产说起来是全民资产,但平头百姓却没有支配权。国有经济,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制经济,政府所有的东西,都是由官员支配的。


设想一下,如果打破玻璃的不是那位民工,而是铁道部门的某位局长,列车长会让他赔吗?也许列车长解释说,民工乘车是因私;局长乘车是因公。既然因公是一种特权,损坏东西可以不赔,你说谁不愿去因公呢?所以贫穷地区人们想当官,多半是看透了当官与国有经济的特殊关系。


人要生存,每天都得吃饭,民以食为天嘛!别看吃饭是平常小事,可当不当官,吃法也大有不同。老百姓上饭店吃饭,肯定得自己出钱,可当官的吃了大餐,通常是拿了发票,回单位报销的。


有一次我陪一个国内代表团到美国访问,吃完饭后,我们管餐厅服务员要发票,服务员却不知发票为何物,待他们找来老板,我们向他解释,说我们在你这里吃了饭,要开发票回国内报销,餐厅老板听了大惑不解。他问:你们不是为自己吃饭吗,为什么要公家付费呢?


显然外国人是不懂中国国情,在我们中国,老百姓才为自己吃饭,一旦当上官,就变成国家干部,吃饭就是为国家吃了,所以得由国家买单。不仅吃饭如此,坐车也一样。老百姓出门,得自己掏钱挤公交车;一般干部,可以让单位派车,官大一点的,可以有专车。总之,只要当上官,像吃饭坐车一类的事,都可由公家付费。就冲着这一点,你说贫穷地区想当官的人能不多吗?


时下人们想发横财,无非是两个路径:一是违法经营,如走私贩毒;二是行政垄断,以权谋私。


第一个办法,虽有暴利,但利大风险也大,若有闪失,就会人财两丢。这种掉脑袋的事,非虎豹之胆的人不能为也;而行政垄断则不同,大权在握,呼风唤雨,赚起钱来堂而皇之。像过去价格双轨制时,利用内外价差渔利,不知养肥了多少人。



而前些年靠批地皮、倒批文,一夜暴富者,也为数不少。老百姓管这些人为“官倒”,为什么叫“官倒”?因为像批地、倒批文这种营生,没有官位,手中无权,定然是倒不成的。所以贫困地区有人说:要想富,当干部,不种地来不养牛,大笔一挥成了暴发户。既然当官能无本生利,大家看在眼里,明在心头。尤其是贫穷地区,人们发财无门,可又穷则思变。故千军万马往官道上挤,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第二定律:实权越大通常难做大官


大凡做官,都会有权,但所处位置不同,权又有虚实之分。有的位高权虚,有的位低权实。比如,同是机关的处长,有人管钱管物管人,有人只管上传下达,分发文件。若是不同的部门,处长实权抵不过科长,更是司空见惯。当然,这里讲的实权,是特指财权、物权、人事权。


经济学研究定律,必须从普遍事实中加以提炼。若就一般性而言,官场确实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就是年轻时实权大的,往往难当大官。为什么呢?经济学的第二假定,叫资源稀缺假定。如果从经济学角度看,实权也是一种稀缺资源,实权越大,就越稀缺。市场上稀缺的东西,想得到的人就很多。用行话说,叫做供不应求。


既然是供少求多,比起一般岗位来,竞争自是激烈得多。所以当官有了实权,就会有人惦记,有羡慕的,有嫉妒的,有求你的,也有恨你的,还有不少则是想取而代之的。所以握有实权的人,除非你钢铸铁打,滴水不漏,不然稍有不慎,遭人算计,阴沟里也会翻船。要是工作中再有个三长两短,被人抓了把柄,不仅升官无望,就连现在的职位,也是凶多吉少,去日不多也。


对实权越大通常难做大官的现象,经济学还有一种解释:就是民主失灵。政治市场的选择,通常奉行的是多数通过规则。


比如选某人当处长,必须有多数人赞成才行。从理论上说,“多数通过”无可非议,它比一个人乱点鸳鸯谱,不知要强过多少倍。但难点在于,什么叫“多数通过”?经济学讲多数,至少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即少数人中的多数与多数人中多数。


还是以选处长为例,倘是由3个局长(一正两副)决定,则“多数”是两人;若是由全机关人员选举,“多数”可能是几十、甚至上百人。要知道,局长选人与一般干部选人,角度会有不同。局长选出的处长,与普通干部选出的处长,大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以局长们的选择为准,虽然也是多数通过,但结果却不能代表全局多数人的意志,所以民主在这里就失灵了。


正是这种少数人选人,使得握有实权的年轻干部,往往难做大官。假设某处长,管着工程发包。工程发包,是让许多人垂涎欲滴的事,想插手的自然很多。如此一来,那些比处长官大的,就可能写条子,给处长介绍工程队。处长手里一个工程,也许要收20个条子,僧多粥少,如何是好呢?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处长只能权衡厉害,把工程包给某重要领导介绍的工程队。


可是,处长讨好了一个领导,却得罪了19个上司。将来开会研究他的提拔时,一个人赞成,19个人反对,结果会是什么情形,人们可想而知。再有,那些官大的写条子,没官的呢?想接工程就得送票子。即使这个处长不收礼,100人送钱,拒绝了99个,而其中一个是丈母娘介绍的,就收下了。


可不料东窗事发,结果被人告到纪检委,纪检部门办案,不是看你拒贿多少次,而是看你有过受贿没有,是一票否决。哪怕是一次,该撤职的就得撤职,该法办的就得法办,法纪无情嘛。所以年轻的实权干部当大官,成功的概率只有1%,而失败的概率是99%。


读者如若不信,可以看看你所了解的官员,那些仕途通达的,是不是不少都是共青团出身,或是那些年轻时实权不大的人。为何共青团出身的干部进步快,因为共青团不管钱管物,要想办成一件事,得左右协调、上下周旋,所以工作能力都比较强;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实权,人家既不找你批项目,也不管你要资金,所以得罪的人不多,行贿的人更少。这样升迁的机会,反而比起实权干部来要多得多。


第三定律:好人未必就是好官


这里讲的“好人”,有特定的含义,即大家都说他“好”的人。


有句俗语形容这种人,叫“好好先生”,也是毛主席曾批评过的那种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人。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好好人,不乏存在。在领导看来,缺点不明显;在群众眼里,印象也不坏,所以这些人做起官来,大多春风得意,平步青云。


其实,这样的“好人”,却未必是一个好官。


因为当官,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履行职责就得办事,可一旦办起事来,就没有不得罪人的。办好事要得罪坏人,办坏事要得罪好人,只有那些无所事事的人,才什么人也不得罪。像寺庙里的菩萨,好人坏人都要烧香,为什么?因为人们想升官发财,希望菩萨保佑;而菩萨呢,则是啥事也不做,所以不会得罪任何人。


要是菩萨真能提拔某人当官,或帮某人发财,那些没有升官发财的人,没准也会写菩萨的告状信。所以菩萨能得万人景仰,众生朝拜,玄妙在于他从不办具体的事。我们共产党的干部,总不能当菩萨吧?假如你要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要打击假冒伪劣,那么那些制假贩假的,就会对你恨之入骨,恨不得半夜里去你家的祖坟。倘若你办了坏事,如损公肥私,好人又饶不了你。因此要做“好官”,就要做好事,不得罪好人,但同时要敢于得罪坏人,得罪的坏人越多,说明你当官就越称职。


可问题也就出在这里,时下做官,要看民意。可“民意”是一个复合概念,人上一百,心态各异。那些敢做事的好官,只要做事,保不准就会得罪什么人。


尽管这些人不一定是坏人,但利益所系,必是如此。俗话说,众口难调,五个指头伸出来,也不一般齐。同一件事情,由于人们利益不同,有人说好,就有人说坏。若是搞起民主测评来,做事的,就往往比不过那些不做事的。站在经济学的角度看,这又是另一种民主失灵。


所以人们选官,既要民主,但又不能迷信民主;要看选票,但又不能只比选票。正确的办法应是,坚持多数人选人与“多数通过”规则,并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我们的社会,毕竟好人是多数,坏人是少数。如有70%选民通过,就已是一个好官;相反,如果有了100%的选票,也许此人是一个“好人”,但作为一个官,就要大打折扣了。



不难想见,如果我们能在民主集中制的指导下,能把多数人赞成的人选出来,并委以重任,官风必能大变。这样一来,过去那些八面玲珑、只谋人不谋事的人,就没了市场;而那些刚正不阿、敢为老百姓办事的人,也没了后顾之忧。


其实,人非神仙,怎能无过?因此要容许干部犯错误。尤其现在改革时期,好多事情前无古人,我们不得不摸着石头过河。既然是靠摸石头过河,就得允许有闪失。不然求全责备,谁敢开拓创新呢?


现在确实有些人,自己无所作为,却总在背后指手画脚,这个不行,那个不对,但究竟如何办好,他又不出手。倘大家都如此,光说不练,那么我们的事业靠谁去推动呢?中国的改革,历来服从一个规律:突破在地方,规范在中央。农村改革如此,企业改革也如此。倘若当初改革不准试验,只能包对不错,中国的改革断不会有今天的局面。


经济学不反对你做“好人”,但发展经济,却需要的是好官。我们的分析证明,好人未必就是好官,所以笔者的建议是:为了国家的强盛,事业的勃兴,最好不要让“好好人”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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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丨廉政瞭望

封面图丨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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