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39)

政务   2024-11-11 17:40   青海  

编者按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深入分析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引导和帮助广大社员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社省委从即日起开设“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辅导学习百问”专栏,对《决定》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进行解读,敬请广大社员持续关注学习,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推动青海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履职、双岗建功。

怎样理解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这是加快健全金融机构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已形成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期货等各个领域,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体系。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超过476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机构数量超过4000家、资产规模居全球第一,保险、股票和债券市场规模居全球第二。近年来,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融资总量合理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成本稳中有降。脱贫攻坚期间,共发放精准扶贫贷款9.2万亿元。2019年以来,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长近3倍,绿色贷款余额居全球首位。2021年以来,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平均增速分别达到25%、30%以上。

同时要看到,当前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尚不平衡不协调,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中小微企业不够充分有力;一些地区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偏离定位、治理失效,大股东操纵、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尚不健全。

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已经门类齐全,要通过完善定位和治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定位准确、分工协作、功能协调,为经济社会提供相适应的高质量金融服务。二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立业之本,在服务实体经济中金融机构才能充分实现自身价值、获得合理回报。三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经济风险和金融风险互为因果、相互交织,很多情况下金融是经济的镜像。各类金融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树立正确的经营、业绩和风险理念,防止盲目发展和无序扩张,既能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也能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需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准确定位,坚守主责主业。立足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金融系统要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5篇大文章。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要做优做强,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中小金融机构要减量提质、优化布局,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强化职能定位,聚焦服务国家战略,主要做商业性金融机构干不了、干不好的业务。保险、信托、理财、证券等金融机构要专注主业,规范发展。二是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内部管理。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加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监督。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经营要求,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尽职免责规定,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不搞偏离实体经济、自我循环、自我膨胀的“伪创新”。三是完善监管和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加强宏观审慎评估,强化对服务实体经济的引导和激励。完善金融监管规则标准,对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实施差别化监管政策。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金融机构偏离定位和盲目扩张行为。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优化股东利润考核和评价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实现适当利润。健全资本补充机制,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来源:共产党员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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