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化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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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价格的函》收悉。近年来,由于车用燃料上涨、人工成本增高及城区面积不断扩大,现行运价已不符合当前现状。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定价听证目录》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合理调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矛盾,依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效率”的原则,经依法定程序进行了成本监审、价格听证,充分调查了解相邻县市出租车的运价水平,同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报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1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我县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起步价。起步里程为1.5公里保持不变;现行白天(6:00-22:00)起步价5元,夜间(22:00-6:00)起步价6元,调整为白天(6:00—21:00)6元/1.5公里,夜间(21:00—次日6:00)7元/1.5公里。
二、调整超里程价格。超过起步里程1.5公里后,不分白天夜间,由原来每660米加价1元调整为每500米加价1元。
三、返程空驶费、计时收费等项目仍按现行规定执行:返程空驶费是指乘客抵达终点后,司机由该目的地空车返回的费用。出租车单程载客8公里以内(含8公里)不收空驶费;里程超过8公里,对超距部分加收50%空驶费,双程载客和包车不收空驶费;载客途中停车等候的,免费等候时间为5分钟,超过5分钟后,按每3分钟加收1元,不足3分钟不计费。
四、上述价格已含燃油附加费,不得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且节假日、春节期间一律不得加价,冬、夏两季提供空调服务过程中不得加收空调服务费。
五、巡游出租车必须打表计价,并在车内醒目处张贴价格标准和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六、相关管理部门和巡游出租车经营者要认真做好此次调价宣传解释和运价公示工作,让广大乘客明白消费,努力减少矛盾和纠纷,取得理解和支持。
七、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杜绝议价、拒载、绕道、违规表外收费乱涨价等行为,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和公众满意度,树立我县巡游出租车行业良好形象。
八、本通知从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