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仁怀交通)
01
案例
2024年7月18日,蒋*相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794**号富康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2
案例
2024年7月19日,付*刚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777**号东风日产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3
案例
2024年7月30日,姜*文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T63**号吉利美日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4
案例
2024年8月12日,幸*乾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016**号帝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5
案例
2024年8月13日,李*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339**号比亚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6
案例
2024年8月13日,罗*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F091**(临牌贵C265**)号长安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7
案例
2024年8月16日,王*权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007**号风神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8
案例
2024年8月16日,姚*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V95**号东风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09
案例
2024年8月19日,李*彬未取得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驾驶贵CD628**号比亚迪牌5座轿车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活动,处罚款20000元。
10
案例
2024年9月3日,曹*驾驶渝DK81**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500元,记6分。
11
案例
2024年9月3日,李*驶渝DY56**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500元,记6分。
12
案例
2024年9月4日,曹*驾驶渝DP01**号重型自卸货车载物超过最大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移交公安机关处罚款500元,记6分。
非法营运的车辆技术安全隐患大,没有经过像正规营运车辆一样的技术检测和车辆等级评定,车况差,由于没有相关的营运手续,不能办理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黑车”没有能力赔付,乘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驾驶员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从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驾驶技术无保障。同时,驾驶员身份复杂,无备案登记,事故发生后弃车藏匿,难以查证。
非法营运为了抢客源、逃避检查,还经常违规超速、超员载客、精力分散、疲劳开车,极易发生人为交通事故。此外,“黑车”运营成本相对较低,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形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行业稳定。
仁怀市交通运输局
提醒广大市民
出行乘车
请选择正规合法的营运车辆
文明乘坐巡游出租车
从网络预约平台下单乘坐网约车
抵制非法营运和网约车线下揽客
切实保障自身安全
如遇侵害切身利益的乘车行为
请及时拨打
市交通运输局监督举报电话:
0851-2222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