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了,日照法院帮你要账啦!

乐活   2024-09-14 11:30   山东  
为彰显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切实维护好当事人胜诉权益,9月13日,日照经开区法院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节有利时机,开展“执为中秋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本次特别邀请市人大代表孙伟“零距离”见证执行行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

行动前,执行干警根据制定的行动计划,检查执行手续,整理警械装备。5时30分,12名执行干警、3辆警车全部准备就绪,行动指挥对本次行动具体事宜及注意事项再次进行安排强调。随后,执行干警按照计划前往金桂园小区、沙墩生活区、华林社区、长春路社区、海韵山景小区等地开展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一

郭某租赁某村集体厂房,拖欠该村集体租赁费3.8万元,至今未还。执行干警找到郭某,向其释明执行法律规定,并将其拘传到院。郭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支付村集体3.8万元,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二


路某夫妇于2021年先后向其朋友李某借款10万余元,但长期未还,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路某仍未按协议确定时间还款。此次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向路某释明法律规定,将其拘传到院。路某迫于强制执行压力,主动联系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当日支付2万元,剩余分期支付。

执行现场三


徐某于2022年自金某处购买磨球机一台,双方约定先支付4万元,剩余24万元待磨球机交付正常使用后支付,但徐某接收磨球机后长期未按约定支付剩余款项,法院于2024年判决徐某支付剩余款项及其利息,但徐某仍拒不执行。执行干警先后来到徐某家和其父母家中,但均未发现徐某,执行干警向徐某家属送达相关文书,向其释明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劝导其督促徐某尽快到法院解决问题。

执行现场四


2023年11月,王某在某公司工作时意外伤亡,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王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共计98万余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一直未露面,且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多次扑空后终于找到郭某,但郭某仍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


执行现场五

2023年10月,刘某与王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刘某支付王某合同款项4万余元,刘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及时履行。2024年5月,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刘某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考虑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拟决定对其执行拘留。到达拘留所时,刘某迫于执行压力,与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当场支付1万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

执行过程中,人大代表孙伟随执行干警深入一线,全程见证了执行干警高效规范的执行过程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对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所采取的行动表示肯定。
本次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15人,实际拘传、传唤被执行人7人,拘留1人,有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
诚信者遍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下一步,日照经开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错峰执行,充分发挥强制执行震慑作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诚信社会建设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9月13日凌晨5时许,晨光未露,岚山法院内警灯闪烁,全体执行干警在办公楼前集合完毕。执行局副局长仇国伟作简短动员后,20名执行干警、5辆警车,按照既定方案,兵分五路有序出发。

执行行动中,干警们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综合考虑案情实际,动态调整执行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对恶意逃避、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使其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义务。


















案例一



在王某诉常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岚山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常某于2024年5月1日前支付王某欠款4500元。眼看到了约定日期,常某却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常某下落,常某却玩起了“躲猫猫”,不仅人不在家,电话也联系不上。

13日凌晨5点多,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常某家中。听到敲门声,睡眼朦胧的常某打开房门瞬间傻眼,法警将其带上警车带至法院。此时的常某终于感受到了恐慌,连忙让家属凑齐欠款送到法院执行局。

“人无信不立,欠债还钱不是天经地义?再说了,你这只有4500元,真没有能力还吗?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人与人之间就再也没有信任了,希望你好自为之。”听到法官的话,常某惭愧的低下了头。


案例二



赵某诉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宋某长时间拖欠赵某柴油货款10万余元。经法院判决后,宋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赵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找寻其名下财产信息,却未能找到可供执行财产。随后多次传唤宋某到法院,宋某却置若罔闻,拒不到庭报告财产,也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图为部分转账记录



借此契机,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宋某家中,终于找到了宋某本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宋某与申请执行人赵某达成和解,赵某同意宋某一次性支付7万元的请求,主动放弃剩余标的额。随后,宋某将7万元款项汇至法院账户,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案例三



在郭某诉左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左某于2019年从郭某处购买厨卫用具共计9500元,支付7000元货款后,剩余的2500元却“石沉大海”,再无音讯。多次催要无果,郭某将左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左某同样也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找左某,左某信誓旦旦地称数额不大,一定尽快还款。但执行干警走后,左某便将自己的承诺抛之脑后。


13日早上,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左某家中,不等其解释,先将其拘传至法院。意识到自己花言巧语已经无法奏效,左某这才慌了神,急忙让家人把2500元交至法院,该起案件顺利解决。


案例四



在王甲诉王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4年4月30日前,王乙一次性支付拖欠原告的借款1.6万元。但到了约定日期,王乙并未及时履行义务。执行立案后,黄墩执行团队的干警们多次上门找寻王乙,因王乙早出晚归在外务工,行踪不定,始终见不到王乙本人。经电话联系,王乙多次承诺将要还款,却从未付诸行动。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黄墩执行团队决定将集中执行时间提前一小时,凌晨4时许便驾车前往王乙家中,也正是提前了这一小时,正好将王乙堵在家中,随后将其拘传至黄墩法庭。

执行干警在对其释法明理后,王乙仍执迷不悟,以“没钱、经济紧张”“有钱了肯定还”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决定依照程序对被执行人王乙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以追索劳动报酬、“三金一费”等民生案件为重点,带动其他小标的案件的执行。据统计,9月13日当天,岚山区法院对16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摸排查找,结案8件,拘传被执行人12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标的额15.6万余元,对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较强的震慑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民生案件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岚山区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严厉打击、惩戒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营造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为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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