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中,遇到违法占地,如何申请查处?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学术   2024-09-29 18:03   北京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大白话来说就是,无论是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设住宅,还是单位占用土地建设加工厂、养殖场、停车场,或者是说,相关部门需要占用土地修建道路(扩宽马路)、修建铁路,还是实施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因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生态环增和资源保护、成片开发用地的,都需要向有权批准用地的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用地,在没有获得有关部门作出的用地文件之前,无论是谁,都不可以在耕地上开工建设。


但实践过程中,无论是从村民个人反映,还是在相关部门就土地违法整治活动中发现的情况来看,经常有个人或者是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在未经过任何审批,未经过村民等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占用老百姓的耕地在上面进行非农业建设。山东省济南市的李某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李某是山东省济南市的村民,其在当地所在村庄拥有五亩土地,其中一亩多的土地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被人占用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也都被全部毁损。但在被人占用之前,李某对占地情况是一点都不知情,也没有人上自己家来说土地要被占用的事情,其也没有收到或是看到过任何的文件。

  

土地被莫名其妙占用之后,李某就去找人询问,最后得知,相关部门要利用该土地修建光伏发电站。李某想着修建光伏发电站是一件好事,但是也应当要告知自己,而且按照现在的法律法规,如果相关部门因公共利益需要的话,也需要给予自己一定的补偿,这显然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事实上,实践中类似于李某这样的情况非常多,由于办理审查批手续的时间比较长,而且就算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也不见得就一定能拿到有关部门作出的征地批复文件,所以,极个别的相关部门在占用土地之前,往往会直接先斩后奏,甚至都不通知当事人一声,就用围挡把地围起业进行建设。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相关部门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就占用土地,显然是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有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遇到相关部门未按照《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履行土地征收程序,包括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履行补偿职责、申请征地、土地征收公告等,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可以按照以下几点去做,应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点、马上咨询专业律师

  

在遇到相关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占用土地的情况时,广大老百姓一定要保持冷静,然后马上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帮助自己分析一下具体的情况。

  

实践中,可能很多老百姓对律师都会有一定的成见,或者说,在他们的认知里,咨询律师没有用,还不如自己与相关部门这样耗着,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律师就是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的,所以,您只要咨询专业律师了,律师就会尽自己所有的能力和办案经验帮助当事人。

  

所以,无论大家遇到什么的法律问题,千万都不要死死地拖着,可以找一个专业律师详细了解一下情况,如果有必要,那么可以让律师指导您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点、马上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违法占地的情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从上面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到,老百姓是有权针对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的,所以,在遇到违法占用土地的情况时,一定要尽快向土地管理部门反映,要求有关部门针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核实、调查。也就是说,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申请书中一定要有当事人的姓名以及具体的事实情况等)。

  

不过,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申请查处可不是那么简单地事情,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如果仅以电话的形式进行投诉,那么效果肯定不是很好,而且就算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查处违法占地申请了,也不见得有关部门就会马上处理,而且有的部门还会直接以信访事项处理这事。

  

所以,对于违法占地申请,建议大家最好能在专业律师地帮助下进行,有了专业律师地帮助,那么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点,对查处结果不服可以复议

  

在申请查处之后,如果有关部门未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核实、调查,也没有作出任何的文件,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则可以尽快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无论是因公共利益需要,还是个人、单位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都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未给予被征收人任何的补偿费用,就占用土地,大家一定要马上针对违法占地行为申请查处,并要求他们就非法占地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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