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委政法委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记者:
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对涉企违法犯罪始终“零容忍”“出重拳”。请问省公安厅能否详细介绍下,在这方面都采取了哪些强有力的措施?
李祝群: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坚持以打开路,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影响发展安全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持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主要采取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严打涉企类经济犯罪。开展“鲁剑”专项打击,严打涉企类经济犯罪,全省共立案6332起,抓获12020人,为企业、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8.21亿元。特别是,针对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工作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商业贿赂,导致资产利益受损、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等情形,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中小微企业内部腐败集中行动,立案侦办中小微企业内部腐败案件427起,挽回经济损失7982万余元。
二是严打涉企知识产权犯罪。开展“金盾助企、知产护航”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犯企业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今年以来共侦办案件4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28人,有力维护“老字号”“好品山东”和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广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走访企业510家,摸排案件线索170余条,指导帮助企业扎实做好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三是严打涉企网络谣言犯罪。将散布传播涉企虚假信息、造谣抹黑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今年以来,全省共侦办涉企网络谣言类案件110起,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197名,清理涉企谣言信息2.2万条,关停违法账号454个。在此提醒广大企业,遭遇网络谣言、造谣抹黑、敲诈勒索时,要第一时间保存固定证据,向网络平台投诉举报,并向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治。
四是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三年行动,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打防管治宣各项措施,避免企业、群众经济损失28.04亿元。特别是,针对冒充企业老板、法人诈骗财务人员案件,坚持“零容忍”理念,专案攻坚、快侦快破,全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加强技术反制和精准宣防,努力减少案件发生,全省企业财务人员被骗类案件同比下降26%。在此提醒广大企业、群众,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如遇单位领导、企业老板、公司客户在聊天软件中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定要认真核实,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办理破产也是一项重要指标。请问,在这方面,山东法院都作了哪些工作?能否举几个例子?
王闯: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在促进企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源优化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山东法院持续优化破产审判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双重功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破产审判效能充分释放。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2161件,通过破产处置化解债务风险2550亿余元。近年来,全省法院先后审结枣庄八一热电、青岛捷能汽轮机等一批具有典型特色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破产案件,多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典型案例。聊城“祥光铜业”等19家公司合并重整案,促推大型铜冶炼企业“起死回生”;威海“神飞船舶”执破融合案,成功引入投资50亿元的海上风电制造项目。扎实有效开展保交房司法保障工作,推动32个项目通过司法重整处置,筹集续建资金24.78亿元,交付房屋16554套,解封预售资金33.6亿元,协调追回被划扣资金、解封冻结专项借款30.8亿元。
二是府院联动机制持续深化。继去年全省府院联动第一次协调会议召开后,今年推动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明确包括破产办理在内的37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法予以充分肯定。深化全方位协同,与省发展改革委等多家部门会签文件,为破产企业信用修复、开立和注销账户等事项办理提供便利。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实现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在全省推广,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办理便利度。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三是破产审判专业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专班团队,做好破产大要案督导处置工作,严防破产风险。探索建立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衔接的预重整机制,为债务人、债权人搭建诉前和解平台。持续开展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活动,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破产简案快审程序适用率。今年以来,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破产案件112件,简案快审适用率为36.2%,破产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下降154天,有效降低破产成本。
山东法制报记者:
请从检察履职办案的角度,谈一下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
蒋万云: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心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依法严惩破坏公平竞争和侵害企业利益犯罪。重点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利用网络实施的敲诈勒索、损害商誉、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犯罪和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恶犯罪。青岛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有力打击了针对企业的网络侵权犯罪。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履职办案为企业追赃挽损62亿余元。
二是强化涉企民事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加强对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案件的监督,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重点关注并惩治利用债的保全制度、股东出资责任、法人人格否认以及破产撤销权等相关制度进行逃废债务行为,依法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03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01件;办理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463件,发出检察建议786件;办理涉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70件。临沭县院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是加强涉企行政检察监督。依法妥善办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方面涉企权益保护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统筹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
四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特别是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在办理相关领域涉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以监督促治理,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转型提升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