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曼奇迹般的复兴:坦志麦特改革(上)——奥斯曼简史162

文摘   2024-07-05 09:17   浙江  

公元1839年11月3日,奥斯曼改革派领袖、外交大臣穆斯塔法·雷希德·帕夏在大萨拉基里奥宫的花厅,向奥斯曼苏丹阿卜杜勒·迈吉德一世、帝国大臣、高级阿訇和各国使节宣读由他起草、苏丹批准的改革敕令,史称“花厅御诏/御园敕令”(Hatti-Sherif of Gülhane)

“御园敕令”与后来公布的一系列法案被统称为“坦志麦特/坦齐马特改革”(Tanzimat,即为“重组”之意),亦称“仁政改革”,这项改革最终奇迹般的复兴了晚期的奥斯曼帝国,在奥斯曼土耳其历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笔......




改革背景

19世纪的奥斯曼帝国已经是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庞大封建帝国,但面对新时代新思想的冲击,奥斯曼这个建立在武力征服基础上帝国的虚弱本质已暴露无遗:帝国的财政状况恶化,国库空虚,入不敷出,靠出售包税权、卖官鬻爵、制造赝币、拖欠军饷官俸等弥补,甚至不得不考虑向“异教徒”国家借债,这在帝国历史上还是首次。

奥斯曼帝国

奥斯曼帝国在数次俄土战争中接连遭到惨败,丧失了克里米亚半岛。法国、英国、奥地利等国加紧对巴尔干半岛和中近东地区扩张。列强争夺奥斯曼帝国遗产的斗争导致所谓“东方问题”的产生。

与此同时,在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处于奥斯曼帝国统治下的巴尔干人民的民族解放斗争蓬勃兴起。1817年塞尔维亚取得了自治权;1821年希腊独立战争爆发,到1830年苏丹政府最终承认希腊独立。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斗争是加速帝国解体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帝国统治集团中产生了以改革求生存的主张。苏丹塞利姆三世之前的改革仅仅集中在改革军队方面。当时奥斯曼的先进人物认为只要引进先进的军事技术,帝国就能所向无敌。

苏丹塞利姆三世

但现实的耳光啪啪打脸,所以自塞利姆三世以后,历代苏丹对改革的注意力逐渐涉及国家体制等方面。所以塞利姆除建立欧洲式的新式军队之外,还在欧洲重要国家的首都开设使馆,建立12人的咨询委员会,创办军事学校,建立火药厂、造纸厂、商船队等,甚至鼓励富裕的穆斯林购买商船。

随后苏丹马哈茂德二世把改革推向新的阶段:他吸取历来改革大都毁于耶尼切里暴徒的教训,把建立新军、推行改革同消灭耶尼切里兵团联系起来。他在消灭耶尼切里兵团的同时,还打击了宗教势力,取缔了与耶尼切里兵团有密切关系的贝克塔什苦修僧团,从而为改革初步廓清了道路。

苏丹马哈茂德二世

在以后的10多年的时间内,苏丹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废除过时的军事采邑制度,大部份采邑土地收归国有;废止没收罪犯财产的制度;仿照欧洲各国政府体制设立外交部、内务部、财政部,宰相的名称也一度改为总理大臣;建立邮政制度;进行全国性的人口普查;开办军事院校;发行官方的土文报纸;经济问题也受到一定重视,设立农业、工业、商业委员会。

为了统筹规划改革事宜,苏丹建立了最高司法委员会,并召回驻英公使穆斯塔法·雷希德·帕夏主持起草改革法令。马哈茂德二世的改革是坦志麦特改革的前奏,为坦志麦特改革铺垫了道路。

穆斯塔法·雷希德·帕夏

当时,赞成改革的主要有三种人:首先是统治集团中有政治眼光的一些高级官吏。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接触并了解西方各国,深知要维护帝国的统治和领土完整,必须进行改革以适应国际社会的发展。

1830年海军司令哈利勒帕夏访问俄国后说:“我比任何时候更加相信,要是继续拖延效法欧洲,我们就只有退回到亚洲,别无选择。”御园敕令(花厅御诏)的起草人、坦志麦特之父雷希德·帕夏,在二十年代就敬佩埃及穆罕默德·阿里改革的成就。1834年,他被任命为驻法公使,两年后调任驻英公使,外交生涯使他对帝国的落后状况有了进一步认识。

穆罕默德·阿里改革

雷希德积极主张在国家政治经济制度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革。驻奥地利公使里法特帕夏是雷希德的主要合作者。他任驻外使节期间积极上书陈述自己的改革主张。正巧与要改革的新苏丹阿卜杜勒·迈吉德一世一拍即合。

雷希德

赞成改革的第二种人是大土地所有者。马哈茂德二世加强中央集权的努力虽然损害了他们中一些人的政治地位,但并未触动他们的经济利益。这些人通过各种手段攫取国有土地,不断扩大自己的田产。

但在法律上这些土地仍属国家所有,不能算作真正的私产,因此他们希望实行改革,把他们的田地变为真正意义上的私产。所以这部分人对改革的支持是极其有限的,即便如此,只要他们不对改革施加阻力,也便是支持了这场改革行动。

商人阶层则是支持改革的另一个因素。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奥斯曼帝国的资本主义因素有了初步的发展。有一种叫作“有证商人”的大商人,他们每年缴纳1200-1500库鲁什,就可获得苏丹颁发的证件,享有在帝国全境自由经商、免缴各种地方税捐等特权。

但绝大部分从事外贸的大商人都是非穆斯林商人,手工业中的一些大手工工场也都属于基督教徒。伊斯坦布尔一家拥有上千工人的缝制军服的大工场就属于保加利亚企业主。他们虽然也同穆斯林商人一样,赞成改革,其影响却十分有限......




开启改革

第二次土埃冲突及其引起的帝国内外局势的进一步恶化,加速了苏丹颁布改革诏令,。1831年到1833年的第一次土埃冲突期间,埃及帕夏穆罕默德·阿里打败了他的宗主苏丹马哈茂德二世。

土埃冲突

苏丹被迫将叙利亚、阿达纳地区、克里特岛交给阿里管理,埃及帕夏的辖地达到186万平方公里,占帝国领土总面积的35—40%。马哈茂德二世对此一直不甘心,总想伺机复仇雪耻。

签订英土商约换得英国支持的保证以后,苏丹认为收复失地的时机已到,于1839年5月底派军队越过幼发拉底河,进入埃及易卜拉辛控制的地区。结果在6月24日的尼齐普战役中,4万土军(其中骑兵5千,炮兵3千)遭到惨败。

尼齐普战役

一个星期后,马哈茂德二世在伊斯坦布尔病逝。7月14日奥斯曼海军司令又率领舰队投奔穆罕默德·阿里。在短短20天内,帝国接连丧失了陆海军和君主,面临土崩瓦解的局面。

年仅16岁的继任苏丹阿卜杜勒·迈吉德一世只有接受阿里的和谈条件。英、法、俄、奥、普五国公使却于7月27日联合照会奥斯曼政府,宣布五国政府已就东方问题达成协议,要求奥斯曼政府“放弃任何没有它们参加的最终解决办法”

苏丹阿卜杜勒·迈吉德一世

在这种内忧外患的困境下,奥斯曼统治集团为了挽救帝国的覆亡,防止外国进一步干涉内政,勉强就改革的基本原则达成了一致意见。苏丹指示雷希德加速改革诏令的起草工作。

1839年11月3日,帝国政府在伊斯坦布尔托普卡珀皇宫内的玫瑰园广场上举行盛大集会。帝国的高级文武官员、首都各界名流、各国使节都应邀出席会议。在新苏丹的监督下,雷希德颁布了敕令,宣布改革。御园敕令/花厅御诏揭开了坦志麦特改革的序幕......




改革措施

御园敕令由序言、基本条文和结束语三部分组成。序言在强调奥斯曼帝国上升时期教法的伟大力量之后,指出近150年来教法逐渐丧失力量以及随之而来的帝国力量的衰落,进而许诺恢复秩序,改善全体臣民处境。“我们深信,安拉应我们先知的吁请会给予帮助,我们着意制定新的规章,使奥斯曼帝国的各个地区得到励精图治。”

“励精图治”的基本内容在敕令第二部分得到了阐明,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的荣誉和尊严。敕令认为,“人身安全是人最重要的天赋权利”,“如果没有财产安全,大家都会对政府、国家的召唤漠然置之……而公民安稳地掌握了各种财产,就会热心于自己的事业,致力扩大业务范围以求增加自己的利益”。文件宣布,“在按圣法进行公开审讯、作出公正判决之前”,不允许用毒药或其他方法秘密或公开地处死任何人,也不允许侮辱任何人的荣誉;“未经审判而褫夺爵位和罢免官员有损其尊严”

2.正确摊派和征收赋税。文件谴责包税制,指出“过去错误地把专卖看作岁入的来源,现在这个祸害已经清除了。但包税的有害制度仍在使用,它从未产生过好的结果”“在包税制下,一些地方的行政、财政管理听凭于一个人的专横,即有时落入最残酷的贪婪之徒的手中,因为居心不良的包税人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将来每一个奥斯曼臣民都应视其财产状况课以严格的一定数量的赋税”

3.实行正确的征兵方法和确定服役期限。敕令认为征兵不考虑各地人口数量的做法,“造成了不公道,而且给农业和国家工业以致命打击”;“而终身服役使士兵绝望,并造成国家人口减少”。因此必须“根据各地情况规定所应征召的数额,并把服役期限减少为4年或5年”。

4.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权利平等,敕令宣布帝国的全部臣民,不分信仰和教派,“毫无例外地享有这些权利”

5.废止没收财产的做法。罪犯的财产不再被没收,其继承人如未参与犯罪,就不应剥夺他的继承权。

敕令结束语部分宣布,“本规定的目的在于使宗教、政府、国家、人民达到繁荣”,苏丹“承诺不做任何违反此敕令的事”

总体来说,坦志麦特改革意在保障国民的生命、荣誉和财产的自由与安全,用固定的计税征税体系取代包税制,确立常态的征兵流程和军人的服役年限,保证法制下的公平公开审判,还制定了未经合法审判不得施加惩罚的原则。

苏丹的议事委员会分别负责上述事务。这些议事委员会拥有准立法权,其成员范围也有所扩大,囊括了帝国重臣和其他显要。在这些议事委员会中,地位最高的是1840年设立的司法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将在坦志麦特改革时期扮演核心角色。

委员会的成员可以畅所欲言,苏丹必须批准在委员会中取得多数赞同的决议,尊重并遵守依据宪章制定的法律。从理论上讲,这意味着他作为君主的绝对权力将受到制约,他在行政过程中必须遵守他人制定的法律,中古时期绝对君权里司空见惯的种种特权受到限制。

不过,此时的宪章并不是一个具有宪政改革意义的文件,它并没有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确立一种新的关系体系,不涉及国民代表权的问题。委员会的成员并非通过选举产生,而是由苏丹本人钦点任命;他们所做的事情也受制于苏丹的意志,因为他们的决议必须获得苏丹批准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苏丹实际上仍然拥有绝对的君权。

在坦志麦特改革中,最为激进、对于西方人来说也最为引人注目的一项原则是:“奥斯曼帝国的所有臣民,不论种族和信仰,都应享有同样的权利”。这样一来,就消除了穆斯林与基督徒和其他非穆斯林之间的区别。

在法律、税收和财产等层面,坦志麦特改革都给予全体国民以安全和自由保障。这样的平等原则同样也适用于教育领域(不论是平民教育还是军事教育)及军队和政府部门征召选拔人才的过程中。




对改革的反应

御园敕令的颁布引起了巨大反响。当时的国际舆论,特别是法国报刊普遍夸大了敕令的意义,认为它是土耳其大地上的“人权宣言”“和平而伟大的革命”,是西方文化的胜利。

但西方各国政界人士起初对改革持怀疑或否定态度。沙俄驻土耳其公使布捷涅夫“不赞成这一闹剧”。在俄国驻奥斯曼帝国的代表看来,花厅御诏可谓是一次成功的“表演”,让西方世界大为惊异,猜测纷纷。

英国外交大臣帕麦斯顿则认为它是“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奥地利首相梅特涅认为敕令是“毫无意义的举动”,他甚至提出警告说:“不要为了建立一个不适合你们的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制度,而破坏你们古老的制度,不要从欧洲文明引进不符合你们体制的制度,因为西方制度依赖的原则不同于构成你们帝国基础的那些原则。”

帕麦斯顿

西方列强对御园敕令持这种态度不是偶然的。敕令是奥斯曼帝国主动采取的重大政治措施。尽管雷希德事先曾与梅特涅、帕麦斯顿等谈过自己对改革的想法,甚至还要求他们赞助改革,从外部给苏丹施加一定压力,但敕令的准备工作是在极为秘密的状况下进行的,各国使节只是从参加会议的请柬中才获悉此事。

梅特涅

这引起了各国的疑虑。改革原则如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正如当时西方报刊评论的那样,“不可避免地要改变帝国的形势,奠定土耳其走上现代文明道路的基石”。显然,这样的发展前景是西方列强所不愿看到的。

后来,当他们发现改革原则不可能认真贯彻,而且可以利用改革谋自己的利益时,很快就改变了态度。所以在英国首相巴麦尊勋爵(即帕麦斯顿)看来,“这个政策有着惊人的效果”“让英国和法国公众对奥斯曼帝国的看法大为改观”

巴麦尊勋爵

尽管在更多着眼于奥斯曼帝国阴暗面的梅特涅和其他人看来,他们仍然对改革在实际层面能够走多远心存疑问,认为它不过是装点门面的小把戏。而帝国内部对御园敕令的反应则更多是积极的:

人们普遍把它看作反对封建专横势力的支柱。许多官吏感到满意,因为它保证“旧的丝带和毒咖啡制度”(即赐死制度)不可能重返。非穆斯林人民也对它抱有希望。一位同时代人写道:“不相信这些漂亮的话是困难的,因此人民兴高采烈地迎接仁政改革,把它同自己的命运联在一起,非穆斯林特别高兴。”

只有极端保守的官吏、教会人士公开表示不满,他们希望改革原则停留在纸上。很明显,御园敕令的真正价值主要并不在于它所宣布的原则,而在于这些原则兑现的程度。这是国内各种力量都至为关心的问题。

在欧洲日渐倾心改革的这个时代,衰落中的奥斯曼帝国尽管还保留着传统的政府体系,但看起来也将向开明的方向实现蜕变。作为一位伊斯兰国家的君主,苏丹向国内的基督徒敞开了政府的大门......

参考资料:《奥斯曼帝国》、《奥斯曼帝国六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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