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2025年艺术综合分计算公式合集,赶快收藏!

文摘   2024-12-25 12:33   重庆  


目前大部分省份的艺术统考已接近尾声。随着各专业艺术统考的结束,有考生关心有哪些院校和专业校考的,有考生在纠结要不要校考的,也有考生关心是回原学校还是去校外文化辅导机构的,也有考生都关心什么时候出成绩。当然,所有考生更关心的是,自己所在省份是怎么录取的,综合成绩到底是如何计算的。

为此,艺考君特汇总整理了各省2025艺术类专业录取标准、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山 东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省级统考合格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其中,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书法类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计算;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按照文化成绩占70%、专业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河 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提高高校校考文化成绩要求,由现行的执行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为执行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河 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艺术本科批录取原则:

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将原艺术本科A段、B段以及原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中使用统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合并,将志愿数量调整至35个志愿;

录取规则:考试院设置有5种投档成绩的计算办法,招生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1.按文化成绩排名录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1+专业成绩×0

2.按750分制,文8专2排名录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0.8+专业成绩×0.5

3.按750分制,文7专3排名录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0.7+专业成绩×0.75

4.按750分制,文6专4排名录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0.6+专业成绩×1

5.按750分制,文5专5排名录取:投档成绩=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1.25

河南独创的多总分动态平行志愿方式:

考试院按院校选择的录取规则分别合成考生每个志愿的综合分(排序成绩)。投档时,根据考生排序成绩和平行志愿顺序进行匹配检索,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加入这个院校这个专业的投档队列,当这个院校的这个专业队列满额时,后续加入队列的考生成绩高于已在队列中的考生最低分时,将最低分考生移出队列,高分考生加入队列。移出队列的考生继续参加其他志愿的投档,直至将全部考生志愿检索完毕。将最终进入投档队列的考生档案一次性投给高校。

艺术类专科批:河南艺术类专科批继续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可填报35个志愿,每个志愿是1个高校的1个专业;

艺术类高职高专批采用统一的录取规则:750分制的文化课成绩50%加百分制的专业省统考成绩50%;计算公式:考生综合分=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1.25,按综合分排序投档。

重 庆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类别高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024年起,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高校可进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须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并在本校招生章程及专业计划信息中明确。组织专业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考生文化成绩的要求不得低于我市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高考文化成绩/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四 川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四川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各占50%。其中,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本、专科同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成绩为考生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向上取整)。其中,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综合分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750/300×50%

云 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专业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为100%、70%和50%中的一种。

贵 州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1.本科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印发的《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黔招委〔2022〕30号)相关要求,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分别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分别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本科线的85%划定;

(2)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本科线的80%划定;

(3)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分别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本科线的75%划定;

(4)舞蹈类分别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本科线的70%划定。

2.高职(专科)

按照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

投档原则

1.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本科招生专业,省招生考试院在高考文化总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院校要求投档。

2. 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高职(专科)专业,省招生考试院在高考文化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根据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分物理组合、历史组合)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满分750分进行等值折算)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最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投档时,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综合分计算方式: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6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浙 江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 年起,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达到我省普通类一段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 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根据录取生源情况,学校可申请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类一段线的75%。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舞蹈、表(导)演、美术与设计、书法类的综合成绩 =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级统考成 绩×2.5×20%。

广 东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录取类别分为统考和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简称“统+校”)。统考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统+校”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需使用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

实行统考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分别划定文化课和省统考最低分数线。

提前录取批次实行“统+校”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投档满分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进行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北 京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组织校考的高校,对于极少数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可依据相关规定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

综合分计算方式:

本科综合分=艺术类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专科(高职)综合分=艺术类统考(戏曲类联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天 津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 ×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 ×2.5×20%。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 ×2.5×50%。 

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安 徽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自2024年起,按照物理类、历史类分别划定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

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综合分计算公式:

按照教育部规定,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省级统考专业总分均为300分。综合分按照总分750分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福 建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艺术类各专业类别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普通类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综合分计算方式:

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成绩所占比例为50%。

艺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x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x2.5x50%

甘 肃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如下:播音与主持类不低于70%,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50%。

综合分计算方式:

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广 西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对于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的全区艺术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情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分别划定文化和统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对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者排在前面,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考生高考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综合分计算方式:

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

海 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划定:

2024年起,舞蹈学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

综合分计算方式:

2024年起,艺术类专业统招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艺术类综合成绩为投档成绩。艺术类综合成绩满分为500分。

舞蹈学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高考文化课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黑 龙 江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从2024年起,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省统考所涉及的本科专业,文化课控制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综合分计算方式: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从2025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湖 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1.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2.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首选科目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1.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美术与设计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

2.舞蹈类、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2

3.书法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湖 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校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并取得高校文化课成绩破格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5%;舞蹈类、表(导)演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0%;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在此基础上,今后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2025年起,有关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提高至80%、75%。

综合分计算方式:

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类别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艺术类专业成绩可以在政策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降低分数要求,其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初次划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辽 宁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科学划定文化课成绩控制分数线和省统考合格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戏剧影视导演: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7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3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吉 林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 30%]×75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 30%]×750;

江 苏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2.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

3.播音与主持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

注意:高考文化750总分,专业课300总分,综合分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江 西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控制线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不低于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综合分计算方式: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服装表演类方向、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相关专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2.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相关专业,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内 蒙 古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舞蹈、表(导)演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2.5×40%。

宁 夏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青 海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声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声乐〈音乐教育〉)、音乐类(器乐〈音乐表演〉)、音乐类(器乐〈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二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批次艺术类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分计算方式: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性加分

2.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3+政策性加分

陕 西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上 海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类、表演类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式:

本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300×50%。

西 藏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2025年,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区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投档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各占50%),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向上取整)。

综合分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山 西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综合分计算方式: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艺术类综合成绩总分750分,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专业。

新 疆

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自治区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算法如下:

综合分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

综合成绩将四舍五入取整。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未来将逐渐提高文化课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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