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提问
总局领导,您好!
电梯设备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自取得合格报告起,如果没有投入使用的话,是否必须要由电梯保养单位进行例行15天间隔的定期保养工作?
对于新安装电梯,都会由至少1年以上的免费保养期,会有合同约定此免费保养期的起算时间是自交付使用开始起算,但往往电梯设备必须在交付使用前2-3个月前甚至更早前就要完成技术监督局的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报告,以便开发商进行竣工备案等工作。
但此次电梯并没有使用,因为没有投入使用,电梯业主并不会确认免保时间从通过技术监督局之日起就开始起算,如果没有使用的这段时间也必须要求按照15天间隔定期保养的话,这会造成电梯免保单位无故拖延了免保期,增加了成本,而且没有使用的电梯的安全性相比自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的状况没有什么变化,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现在很多地方市场监管局,不论什么情况,都要求保养厂家必须从技术监督局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保养,并要有保养记录,不管有没有使用,也完全不考虑保养厂家的诉求,想听听总局对此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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