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复核专家工作,立信中联及两名注册会计师收警示函

职场   2025-01-06 16:33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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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浙江证监局网站

发文日期:2025年1月3日




1月3日,在被深圳证监局“没一罚二”行政处罚(看这里 )的同时,浙江证监局还对立信中联及两名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事因嘉澳环保2021年至2023年报审计执业违规行为。

经查,立信中联及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计划执行控制测试    

你们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按审计计划的范围对个别子公司的工程项目执行内部控制测试。

二、未对个别在建工程转固事项保持职业怀疑   

你们在2021-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在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已产出产品并对外销售但不予转固的合理性未保持职业怀疑,未向公司了解在建工程的验收、环评、审批等情况,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未关注工程支出审批单异常    

你们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关注部分在建工程支出的审批流程存在异常情况,未考虑上述异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资金支出真实性的影响。

四、在建工程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    

2023年年报审计在建工程监盘底稿中,纸质监盘表未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盘点数量一栏无盘点计数与核对痕迹,所附照片无法与具体盘点项目对应。    

五、未复核专家工作    

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公司聘请专家对个别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你们未对减值测试过程中的相关假设、参数合理性进行复核。  

六、底稿记录与归档存在疏漏    

2023年年报部分审计底稿未经签字会计师或其他相关人员签署。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及时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审计执业质量。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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