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回顾 | 洪山法院持续深化“四项机制”助力破产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政务   2025-01-14 17:34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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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来,洪山区法院把推动破产案件提质增效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建立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以务实举措促进破产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1年9月至今,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74件,审结42件,审结率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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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破产重整”机制推动企业涅槃重生。准确把握破产案件社会影响,精准识别困境企业重整社会价值,充分发挥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优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破产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实现常态化共商共治,为有效化解人员安置、资产处置问题提供有力支持。在审理某破产重整案件中,积极推动某置业有限公司化解危机,妥善化解企业债务15.98亿元,盘活资产7.6亿元,妥善安置还建居民351户,为辖区经济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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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破融合+和解快审”机制提升审判工作效能。统筹推进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功能融合,组建执破融合专业化工作团队,由执行法官和破产案件审理法官组成合议庭。扎实做好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在执行终本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审查环节中,充分听取和把握债权人、债务人各方意见,提高案件办理前瞻性,因案施策,多方联动,积极沟通促使达成破产和解意见,实现纠纷高效化解。在审理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根据债权人对该公司享有的债权均已由司法行政文书确认,且愿意让渡利益、公司股东具有偿还意愿等案件实际特点,以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平衡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与管理人及债权人、债务人各方的沟通,有效推动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仅用时132天成功高效化解纠纷,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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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竞争+摇号”机制充分发挥管理人作用。进一步优化破产管理人选任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理念,综合考量破产管理人专业水平、履职能力、从业经验、办案思路等因素,有效吸纳社会优质资源服务破产审判工作,有力推动企业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破产管理人选任透明度与公信力,有效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在审理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通过适用本机制,选任从业能力水平较高的破产管理人,仅通过不到1个月时间,将该公司债权人所申报的债权进行了高效核查计算,初步确定债权金额1.27亿元,有力的推进了案件的审理进度,进一步压缩了案件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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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转破+诉转破”机制有效降低诉讼成本。进一步优化创新破产案件受理机制,将破产受理的窗口进一步前移,有效打破程序之间坡垒,实现立案、审理、执行与破产程序无缝衔接良性互动,为债权人提供快捷有效的债权实现途径,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源头避免了程序的空转和虚耗。同时通过破产程序,集中化解批量性、团体性纠纷,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立案审查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时,充分考量企业涉诉数量情况及实际履行能力情况,引导债权人在立案环节申请破产,实现批量性、团体性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切实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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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云飞

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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