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多方力量,不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水平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杨晓超在洪山区调研时,对该项工作开展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全国人大代表邓乾春、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均表示洪山区法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富有实效,创新做法可复制推广。该工作经验获省领导批示推介,工作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市法院宣传推广,并在最高法院行政审判庭微信公众号刊载。2024年1-11月洪山区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72.29%,同比上升25.41%,稳居武汉市基层法院第一位。
全过程调解
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水平
切实做好诉前阶段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辖区街乡设置法官工作室,充分借助人民调解、高校师生等力量开展纠纷调解。某街道办事处依托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妥善化解房屋征收行为导致的纠纷2137件,进入诉讼环节的纠纷仅有12件,不足1%。通过特邀高校师生参与纠纷调解,成功化解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行政纠纷7件。充分做优诉中阶段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建立行政案件立案专人审查机制,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各阶段协调、各层级行政机关协调等机制建设,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某小区业委会诉街道办事处的委员备案案件中,通过开展诉讼过程中调解,实质性妥善化解了涉众矛盾突出民生难题,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主体联动
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果
构建辖区行政争议跨部门协同化解工作体系,在党委、区委政法委的指导下,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在全市率先发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有效扩宽了行政争议化解渠道,推进实施“1+1+1+N”府院联动解纷新模式,联合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与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签署重点领域行政争议化解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备忘录,共同促进行政争议系统治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制作用,联合区司法局成立全省首家“行政复议+司法确认”工作室,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实现复议受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程序同步开展,工作室成立后,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实质化解行政纠纷110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建立行政审判及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统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标准尺度,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全市率先创新“法院+纪检”“法院+检察院”监督机制,联合区纪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发布《关于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的实施办法》,有效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靶向式预防
提升行政争议预防实效
紧盯“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目标,针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4份,回复率及采纳率均为100%。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过精选典型案例总结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工作建议,助力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规范水平。开展司法服务三进及“法治夜校进街道”法律宣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专题授课18次,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示范庭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从源头降低行政争议发生。2024年以来,该院新收行政案件391件,同比下降23.93%;行政诉讼案件裁驳率为11.4%,同比下降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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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云飞、李佩云
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