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宁
成都师范学院 教授 博士 博士生导师
《全民健身条例》颁布实施已历时14年,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法制保障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育等领域发生深刻变化,条例中的部分规定已与现实发展要求脱节,存在一定的滞后或缺失,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健身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是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多样性健身需求的现实要求,是深入破解全民健身发展难题的关键抓手。修订草案凸显了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至上的立法原则、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法律法规之间统一、紧密衔接正在实施的国家战略、吸收全民健身实践取得的成果、立足解决实践中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等几个主要特点。建议进一步清晰界定全民健身的概念,精准把握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的特征,正确认识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与全民健身活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