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六大行集体官宣!
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也就是说,各位存量房贷的【重定价日】从明天开始就可以自行更改了!
调整后,只需等到明年1月1日,各位的存量房贷就能统统降至3.3%(LPR-30BP)!
另外,我们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将迎来大动作!
这次存量房贷再迎重大调整,几个点我们详细为大家解析一下:
第一点:存量房贷【重定价日】可修改!
此前,我们的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调整为:LPR-30BP
但降低后,各位的利率还是会有区别:
有些人是3.9%,有些是3.65%,还有人是3.55%。
因为我们的房贷利率是由【LPR】+【BP】组成的。
目前我的BP已经统一降至为-30,但LPR下调时间是以你自己当初贷款合同上签订的【重新定价日】时间为准的。
而每个人的重新定价日又会有所不同,大多数人都是1月1日,但也有少部分人是1月2日-12月31日之间的。
所以,在重新定价日之前,大家的房贷利率就会出现不同。
原先各位只能对照下方表格中时间段进行调整。
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但从明日开始,各位就可以把自己的重定价日调整为1月1日!(自行调整,也可以不调整)
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各位存量房贷都可以调整为3.3%!
这对于一部人是相当大的利好。
包括我本人,比如我的重新定假日是在8月24日,得等到明年8月24日之后,才能调整至最近一个月的最新LPR报价。
而现在,待我修改后,只需等到明年1月1日,我的利率将会变成3.3%(LPR-30BP)。
第二点:【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六个月还是一年更好?
今日六大银行的公告中,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中国建设银行公告
也就是说,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还也可以保持为一年。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也就是说,每个人只有1次调整机会,所以大家还是自行考虑,谨慎选择。
这其实就需要各位自己来预判未来得利率走向:
如果你认为未来利率会趋于稳定或者走低的话,那肯定是改为3个月更好,能更早地享受LPR下调带来的优惠;
但如果你认为利率会上涨的话,那么还是保持一年更好,这样万一上涨,你也能晚些承担。
但我个人还是建议大家,周期改为最短的3个月!
因为随着川普上台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各位,持续降息的可能性将大幅提高。
另外,除了六大商业银行之外,其它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
所以,各位也不用着急,其他银行这几天就会同步了。
一句话总结一下,个人认为最优的选择就是:重新定假日改为明年1月1日;周期改为3个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除此之外,近期,我们的公积金也有大动作!或降低至2.6%!
因为官方也坐不住了,直接喊话: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步伐不妨再快些!
毕竟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目前商业贷款的首套房贷利率普遍都已降至“2”字头,历史新低啊!
汇丰银行的房贷利率最低,能达到2.6%!真是够卷的....
2.6%是什么概念?
我们LPR这个月才刚降到3.6%,2.6%的利率相当于在此基础上【-100BP】。
要知道,我们的公积金首套利率也才2.85%。
也就是说,广州部分银行已经形成商贷与公积金利率“倒挂”的情况。
所以,还是希望公积金利率能尽快下调,这次的官方喊话也希望能启到推进作用。
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扩内需促消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相关要求,我行将依法有序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调整机制
(一)适用范围
我行发放的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利率加点值调整
1.触发条件
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客户可向我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如不高于,则无法调整。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以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公布的为准。
2.调整目标
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调整为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如有),重新约定的LPR加点值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加减点。
(三)重定价周期调整
1.触发条件
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
2.调整目标
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二、其它事项说明
1.存量利率调整机制启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起,我行可受理客户申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客户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操作。
2.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处理
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需先申请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再申请发起LPR加点值调整。转换后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转换仅限一次,转换完成后,不能申请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符合定价调整机制的,按照前述规则对LPR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进行调整。
3.北上深“二转首”贷款处理
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的二套及以上且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贷款申请调整,经过我行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将调整为首套房贷款。
三、温馨提示
1.调整完成后,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并查询该笔房贷的调整记录。
2.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关注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如符合调整条件请及时向我行提出申请。
3.申请对存量房贷进行常态化定价调整的,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您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4.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特此公告
农业银行: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以下简称《完善定价机制公告》),明确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相关事宜。现将客户集中关注的问题解答如下:
1
调整范围有哪些?
答:我行已发放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不区分首套、二套及以上。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需先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房贷。
2
何时可以申请办理利率加点幅度调整,如何申请?
答:自2024年11月1日起,凡是符合人行《公告》和我行《完善定价机制公告》要求的存量房贷客户,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向贷款经办行提出利率加点幅度调整申请,符合条件的,我行将及时予以调整。为便利您的操作,您可登录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利率调整申请”办理。
3
利率加点幅度能调整到什么水平?
答:当浮动利率房贷客户的利率加点幅度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偏离高于30BP时,可向我行提出利率加点幅度调整申请。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不低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主要为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需、客户风险溢价、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4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如何计算?
答: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5年期以上LPR的算数平均值。
5
如何查询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
答:您可通过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查询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
6
利率加点幅度调整成功后什么时候生效?
答:利率加点幅度调整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
7
如何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答:浮动利率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重定价。贷款发放后,重定价周期在贷款合同期内仅能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调整将于调整当日生效。我行将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开始受理,具体时间会及时周知。为便利您的操作,届时您可登录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办理。需要说明的是,在利率下行阶段,重定价周期越短,借款人能越早享受低利率,但在利率上行阶段,借款人也会越早承受高利率。
8
重定价日如何确定?
答:调整重定价周期后,重定价日可延用原贷款合同中的日期。原贷款合同约定为对月对日的,重定价日为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相对应月份的借款发放日对日,如重定价周期内无借款发放日对日,则该周期重定价日为相应月份的最后一天。原贷款合同约定为1月1日的,重定价日为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相对应月份的1日,您也可以选择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相对应月份的借款发放日对日为重定价日。
例如:
小李原房贷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为11月8日。2024年12月5日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2月8日、5月8日、8月8日、11月8日。
小王原房贷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为3月31日。2024年12月10日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3月31日、9月30日。
小张原房贷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重定价日为每年的1月1日,借款发放日为11月25日。2024年12月9日申请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如小张选择将重定价日约定为借款发放日对日,则调整后的重定价日为2月25日、5月25日、8月25日、11月25日。
9
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如何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
答:自2024年11月1日起,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房贷客户,可通过农行手机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提出转换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利率定价转换之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推荐您通过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自助办理。
10
如何查询调整结果?
答:我行将在手机银行、贷款经办行、95599、营业网点等渠道提供利率加点幅度调整、重定价周期调整、利率定价转换结果查询等服务,您可于调整生效日起进行查询。为便利操作,您可登录农行“手机银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调整历史”自助查询。
11
利率调整是否收取费用?
答:在为客户办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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