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噶尔县2025年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的公告
各培训机构、民办培训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噶尔县2025年度园林绿化培训工作,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2018〕57号)文件和《阿里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园林绿化培训机构,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培训项目
园林绿化培训。
二、技能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技能培训内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大纲进行培训,培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培训内容须包含安全生产、转变思想观念、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课程。
(二)技能培训要求:具体按照《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 〔2018〕 157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培训地点:培训地点待定。
(四)培训人数:100人。(注:每期培训预计100人左右,共5期,最终培训人数以实际培训人数为准)。
三、应征学校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民办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师、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在规定范国内开展培训项目等;
2、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达标,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就业率较高;
4、应征培训机构、民办培训学校需对递交的资质材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的负责,经查实存在造假、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行为,将取消应征资格及纳入黑名单。
四、递交材料及时间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意愿应征的培训机构,民办培训学校将学校资质材料、培训开班申请及时报送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县就业中心将对报名的培训机构(民办培训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人社局领导复审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选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民办培训学校)面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后通知被选定培训机构(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正式开展招生及培训工作。
噶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编辑:桑智旦增
责编:巴桑旺堆
编审:旦增晋美
来源:噶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