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6日上午10:55左右,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钢铁集团”)焦化厂化产车间1#富液槽顶部进行尾气管改造作业时发生闪爆,导致1名人员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名人员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李XX、杨XX、张XX三名作业人员未遵守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5.2.2“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备及本文件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将上述设备设施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的操作规程违章动火,动火作业(焊接)过程中,焊接产生的火花引燃1#富液顶部备用口S1附近的混合可燃气体,引起富液槽内的混合可燃气体闪爆,致使1人死亡,2人轻伤。
来源: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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