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合肥市庐江县万山镇卅埠村的村民张某来到村委会反映,自家院子里有一棵大树,日常生活中非常“挡事儿”,希望村委会能帮忙解决。
于是,村干部联系了常在村内接活的工程领班李某某,去张某家将这棵树砍了。李某某随即找到了同为该村村民的张某某,安排他去张某家砍树。
没想到,张某某在砍树的过程中被树木砸伤,导致脚踝骨粉碎性骨折。第一次手术费用已经花了一万六千元,后续还需进行二次手术,二次手术费用预估一万元左右。因事发现场只有伤者张某某一人,究竟是他在砍树时自身操作问题还是纯属意外,实在难以界定。村委会、工程领班、树木所有者张某三方责任人都认为责任在其他两方,自身没有责任或者责任较小。伤者张某某的家属与各方多次协商均未获得结果,迟迟拿不到赔偿款。
责任划分难度大,案情十分复杂。于是,村委会将此纠纷报给了庐江县司法局万山司法所开展调解。
在第一次调解中,因树主张某未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尝试拨打其电话也无人接听,调解只能中止。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调解员一方面咨询专业律师和司法鉴定人员,根据张某某伤情大致计算出赔偿数额;另一方面,多次与村委会书记沟通,在村干部陪同下走访树主张某,并多次联系各方责任人,向他们普及工伤赔偿标准和类似案件处理情况,讲法律、说人情、算赔偿。历时三周时间,2024年10月28日,该起纠纷终于在调解员的努力下调解成功,由村委会负主要责任,工程领班、树木所有者张某分别负次要责任,伤者获得三方赔偿款共计两万六千元。张某某的二次手术治疗费用终于有了着落。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做好调解工作,对于减少信访事件发生、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合肥市庐江县司法局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持续开展调解室工作指导和调解员业务培训,以实际行动擦亮合肥市“和合解纷”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将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做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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