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监管,镇村干部要警醒!

创业   2024-11-26 23:48   北京  
当前,国内外形势变化复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特别是随着宅基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如何做好宅基地监管,避免未批先建、批少占多、乱占耕地等违法违规情况出现,成为基层干部必须要警醒的关注点。
在各地纪委监委查处的一批典型案例中,相关乡镇、职能部门、村级基层组织履职尽责不力,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问题监管不到位、失职失责,损害群众利益,未能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国家多次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长牙齿”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并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探索将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权下放至乡镇政府。

作为用地管地的责任主体,镇村干部必须掌握“巡查、监管、执法”三个基本概念:
村级动态巡查
村居是用地建房的最前线,泗阳县宅改办在全县明确了215个涉农行政村居宅基地协管员,由村支两委主要或副职干部担任。乡镇应督促其履行宅基地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职责,对未批先建、乱占耕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
“三到场”监管
在宅基地自建房联审联批流程中,乡镇职能部门必须履行“三到场”监管职责,即由乡镇农村、资规、建设等部门联合进行农民建房“申请审查到场”、“开工放线到场”、“竣工验收到场”,从而避免批少占多、骗取批准的情况出现。
规范执法查处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执法权下放规定,对新出现的违法占用宅基地甚至占耕地建房行为,由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执法机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具体办案机构,乡镇农村、资规部门配合查处,履行行政处罚程序,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来源:泗阳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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