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顶配车被 10 岁小孩点烟花引燃,40 万打水漂 小孩父母称无力赔偿

2025-02-10 16:48   河南  
近日,山东菏泽一位网友在抖音平台称,春节期间,他买了不到一个月的新车,被一孩子玩儿火点燃,直接被烧成废品。


▲邱先生在抖音平台发布的视频截图

2 月 8 日,记者联系到车主邱先生,他称自己于 1 月 10 日花费 40 多万元购置的顶配新车,不到一个月就变成一堆废品。邱先生向记者展示了 1 月 8 日支付购车定金的截图及车辆最终交易成功页面。
1 月 30 日晚,邱先生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外路边后上楼吃饭。下楼时,他发现一群人在围观,走近才发现是自己的车着火了。“我到现场时火已扑灭,只剩车壳,车上所有证件也被烧毁。” 他回忆道。到达现场时,当地派出所民警已在寻找车主。


经派出所调查,事故系一名 10 岁左右小孩在车旁点烟花,引燃垃圾桶,进而点燃车辆。警方最终未予立案。由于这不属于车辆自燃,有直接第三方责任人,保险公司告知邱先生无法理赔。目前,邱先生正与律师沟通,从公安部门调取调查材料,进一步与保险公司交涉。

2 月 8 日下午,邱先生与肇事方父母见面,对方承认是自家孩子所为,但表示无力赔偿,邱先生正考虑起诉。他无奈表示:“只能自认倒霉,对方刚贷款买新房。本来我打算大年初三旅游,初二晚上就出了这事。” 邱先生还强调车辆无质量问题,是第三方引发火灾,因喜欢该车,他已重新订购一辆。
记者致电菏泽市双河派出所,接线工作人员称案件已调查终结,未达到立案程度,因调查情况涉密,婉拒采访。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若行为人故意点燃车辆,涉嫌放火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若主观存在过失,则涉嫌失火罪。但涉事孩子仅 10 岁,未达到放火罪 14 周岁、故意毁坏财物罪及失火罪 16 周岁的刑责年龄,不负刑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满 14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但其监护人需严加管教。警方不予立案于法有据。
赵良善还指出,虽孩子不负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但依据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涉事孩子父母需向车主承担民事责任。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桢培表示,若无证据表明监护人尽到充分监护职责,需对邱先生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车辆购置成本、合理折旧损失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因涉事未成年人未满 10 岁,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有法律依据。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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