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中国普法
“两高”司法解释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据最高法介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了刑法中“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其中包括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
同时,司法解释明确了“自洗钱”“他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以及“他洗钱”犯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
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洗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实施洗钱行为;
拒不配合财物追缴,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
造成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最高法数据显示,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2022—2024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洗钱罪刑事案件共计2406件2978人,今年1至6月审结349件573人。据不完全统计,在2022年至2023年一审审结洗钱案件中,洗钱上游犯罪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犯罪,占比超过八成。
最高法刑三庭庭长陈鸿翔表示,人民法院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洗钱犯罪,加大对涉地下钱庄洗钱犯罪、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自洗钱”犯罪。加大罚金刑判处和执行力度,依法追缴洗钱行为人的违法所得,不让任何人从犯罪行为中非法获利。同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分情况、区别对待,确保取得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民政部发布防范假冒老龄工作司工作人员身份进行诈骗的提示记者8月16日从民政部获悉,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工作人员”的身份,诱骗公众进行项目投资、融资理财等活动。民政部老龄工作司表示,从未组织开展任何项目投资、融资理财、技术推广、人员招聘等活动,请公众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民政部老龄工作司提示,公众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以老龄工作司之名进行牟利行骗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投诉、举报;如已造成损失,要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举报案件线索。提示中还表示,民政部将就此事向公安部门举报,并通过法律途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坚决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我是小司,如果喜欢今天的内容,请为我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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