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北京楼市,迎来新政策。
据上述两地市住建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楼市税收新政一并落地,减负效应明显。
其实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这在之前的文章当中也有所提及。
这一标准的取消,与其挂钩的相关税收(主要涉及契税、增值税、个税三个方面)也得以优化。
契税:与全国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统一。
1%契税(140㎡及以下)不仅降至最低水平,也覆盖了大部分刚性和改善型购房需求。
购置二套的契税,以前无论面积多少都为3%,新政前最高约30万,调整后最低可为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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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方面,从过去持有房源满2年,非普宅出售时也需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相关税收,而新政后则不再需要支付这笔增值税。
个税方面:当前上海在房屋交易环节执行了差别化的个税政策。
调整后,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核定征收的税率统一为1%;
另外,若该房东一年内在上海换房,还可享受个税退税优惠,具体以财政部等三部门《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为准。
目前,上海改善置业的需求旺盛。
节省了转换成本,议价空间更大,促成交易的难度也随之下降,也有利于加快交易流转,反过来刺激新房市场的成交,从一定程度上提高其挂牌和售房积极性。
这对受此政策限制的合理购房需求,比如过去那些因为非普通住房的税收成本较高,或未能达到增值税征免年限等释放具有一定带动效果。
可以说,充分落实了前段时间,财政部等三部委公开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同时也是对9月底出台的“沪七条”中相关举措的一个落地与完善;
新规将于下月初开始正式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于九月下旬成为第一个宣布即将取消该标准的一线城市,在上海公开细则后,也公布通知。
去年年末,北京、上海、深圳就曾调整过豪宅线,不过当时北京主要是针对户型、总价要求方面进行了放宽,容积率上并没有变动。
在这之前两地执行的普宅标准约10年未变,与市场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结合市场变化后做出上述调整。
当前楼市低迷,房地产供求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亟需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平衡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前两天的70城房价数据中,上海的各项指标均在全国前列。
综合来看,上海房地产政策已进入历史最为宽松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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