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丨《法治日报》:温州检察全方位高质效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

政务   2024-12-24 17:28   浙江  

第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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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今年10月,温州市检察院围绕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焦点问题,着重优化检察机关内外部衔接机制,研究制定《温州市检察机关不起诉反向衔接案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此举是温州检察机关以行刑反向衔接推动法律监督质效双提升的缩影。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由“接得住”向“接得好”发展,让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的路子走稳、走实、走好,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依法履职

精准监督实现“不枉不纵”



如何办好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实现精准办案、精准监督,确保被不起诉人罚当其责、过罚相当?这对检察机关做好、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出了较大挑战。


针对行刑反向衔接中部分疑难复杂案件,温州检察机关强化内部融合,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联合刑事检察部门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检行磋商会议”,进行全面论证,就行政处罚的必要性进行探讨,围绕行政处罚的种类、处罚的力度等问题充分沟通,力求精准监督“不刑不罚”现象。


鹿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过程中,通过召开“检行磋商会议”,邀请生态环保部门负责人及行政执法人员座谈协商,并听取综合执法部门意见,形成统一认识,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促进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实现“罚当其错”的法律效果,合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检行磋商会议’不仅有利于个案依法得到公正处理,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有利于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作,为今后类案处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局长温自坚说。


探索开展行刑衔接告知、召开公开听证、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案等,创新“事前告知+公开听证+外脑支持”模式......温州检察机关以此驱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就在11月4日,苍南县检察院就一起盗窃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会,围绕案件事实、审查情况和法律依据,针对是否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不起诉人行政责任的必要性展开讨论,与会听证员综合考虑被不起诉人精神状况、已获得谅解等情况,一致认为可不制发检察意见。通过这种听证方式,既展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不枉不纵”,也体现检察监督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内外兼修

充分凝聚行刑共治合力



行刑反向衔接涉及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与行政执法机关,亟需焊接好前端、中端、末端三个端口的各个“节点”,温州检察机关为此认真做好“内”“外”衔接文章,积极构建“两法衔接”闭环体系,实现对违法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温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内部联动为突破,研究出台《细则》,明确建立“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告知书”制度,并针对是否予以行政处罚存在争议等重大疑难案件,在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行政检察部门可派员提前参与熟悉案情,列席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参与旁听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共同分析研判行政处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


《细则》的出台表明了,温州检察机关构建以行政检察为主导,四大检察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内部系统,通过完善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共同推动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最大化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我们还坚持走出去,与市司法局等单位共同推动市委依法治市办起草制定《温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温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虹介绍,目前该项工作已被列入温州市委“小切口、大撬动”改革项目。


鹿城、乐清、永嘉、文成等基层院也纷纷行动,出台《关于加强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的意见》《关于建立加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罚双向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三书两报告”制度,与当地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协作机制。


构建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闭环管理,通过“检察意见+检察建议”方式,形成“全链条”监督模式也是温州检察机关“内外兼修”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行稳致远的一项重要举措。


永嘉县检察院办理陶某某、陈某某等人诈骗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积极跟进监督检察意见书的采纳、落实和反馈过程,发现相关部门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办案期限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情形后,依法跟进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立即采取行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相关部门积极回复永嘉县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不仅依法及时作出行政处罚,还以该个案监督发现的问题为借鉴迅速展开了全面整改工作。


“我们始终保持着‘全链条’的监督意识,坚持将检察意见书跟踪督促与跟进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检察意见内容落地见效,绝不让检察意见‘一发了之’。”温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叶成国说。


截至目前,温州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回复、不采纳检察意见或未正确作出行政处罚而跟进监督制发的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标本兼治

有效拓展监督实践成果



温州市检察院通过统筹案件线索管理、研判监督策略、调配办案力量、跟踪指导办案等方式,有机整合全市行政检察力量,指导各基层检察院结合辖区实际,推动检察履职从治罪向治理拓展深化,把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链条拉得更长、做得更实。


瑞安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某学院学生故意伤害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也积极关注到“案外”的综合治理问题。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学校在防治校园欺凌工作上的欠缺,检察官赴该校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舒适良好的环境。


文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推动用人企业最终将拖欠的劳动者报酬434万余元全部清偿完毕,解决了177名农民工的急难盼愁问题,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劳动薪资领域企业帐户核查,防控管理漏洞,共同打击“企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乱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同时,温州检察机关系统梳理了当前制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瓶颈问题,就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检察意见提出率、采纳率、跟进监督等情况进行调研,并以提示单形式指导基层院依法规范办案,强化融合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意见监督刚性。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但仍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 1501人,行政机关已回复并作出行政处罚1057人,行刑共治取得良好质效。


近期,温州市检察院还专门开展了案件质量提升年法律文书评比,组织对全市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的所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积极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倒逼办案质量提升,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质检”。


明责于心,履责于行。“加强不起诉反向衔接案件办理,建立健全行刑双向衔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温州检察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始终牢牢把握‘三个善于’要求,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融通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升检察机关综合履职、融合监督质效,并强化与各执法司法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张虹说。


综合:法治日报
作者:陈东升 章洁 项芳鹤
审核:汪 伦
监制:张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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