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印发:强化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健康   2025-01-15 06:31   广东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6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加强中医药服务。

《意见》指出,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儿科或中医儿童保健门诊建设,鼓励设置儿童中医诊疗区,对中医诊疗特色突出、疗效确切的儿科疾病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进行诊疗。鼓励设置小儿外治室,对发热、咳嗽、鼻炎、食积、腹泻、遗尿等儿童常见病,推广应用小儿推拿、中药药浴、穴位贴敷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努力为儿童提供全方位的优质中医药保健诊疗服务。

《意见》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将统筹协调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工作,对于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做好政策引导。■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全文。


【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记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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