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政务   2024-11-29 18:49   上海  


11月29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春华主持召开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宇青、李国华、黄宏、马嘉楠、倪倩参加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娣芳、毕桂平、余颖,区人民法院院长朱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国东,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浦东新区2024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要继续加强规划引领,服务区域发展大局;要创新规划理念,优化城乡发展规划;要强化规划执法,完善管理监督体系;要加大规划宣传,形成人人学规划、守规划的共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浦东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挂账督办,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推动审计全覆盖;要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深度和力度,推动决算进度,进一步提升审计效能;要把绩效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始终,进一步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要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将审计整改成果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浦东新区2024年区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2024年区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法院、检察院要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能动性;要进一步了解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把平等保护合法权益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措施,推进执法司法办案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协作,整合执法司法资源,加快形成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合力。

会议听取了部分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浦东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委负责人,区政府办公室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区督查专员,部分人民团体、管委会(管理局)负责人,人大各街道工委、自贸区片区工委和各镇人大负责人,部分街道、镇行政负责人,部分区属企业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市民代表旁听会议。



浦东人大
人大工作之窗,人大代表之家,人民参与之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