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研:诗意的修行与最美的遇见
别过夏花灿烂,金秋御风而来。在这个充满收获与憧憬的美好时节,一场关于小学英语教育的盛会悄然开启。2024年9月19日,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在深圳市实验学校坂田部初中报告厅成功举办了一场以“走进新教材,实施新课程”为主题的第二次小学英语新课标背景下的新教材教学研讨暨培训活动。
二、专家课堂,构建智慧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汇师小学五年级英语老师朱严,以其匠心独运的教学设计与深厚的教学积淀,为参会人员倾情奉献了一堂引人入胜的示范教学课。朱老师选取了《英语三年级上册》教材中的Unit 2 Period 3 “Family Tree”作为教学主题,巧妙地将新课程标准中倡导的前沿教育理念融入每一个教学环节,为大家生动展示了如何将抽象的教育理论转化为生动有效的教学实践。
1、创新引入与情境创设
朱老师采用“Finger Family”这一富有创意的手指游戏作为课程导入环节,迅速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并自然地过渡到了本节课的核心话题——家庭成员。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不仅激发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还巧妙地融入了语言学习的基本元素,如词汇记忆、句型练习等。
2、互动式学习体验
通过展示个人家庭照片并引导学生提问回答,朱老师成功营造了一个开放而积极的交流平台。她提出的问题针对性强,能够有效促进学生之间的互动以及师生间的沟通。例如,“Who is she? Can we ask this woman? What can I ask?”这样的开放式问题鼓励学生主动思考,培养其批判性思维能力。
3. 任务导向的教学策略
在接下来的“Listen and chant: My family”活动中,朱老师要求学生们根据听到的信息完成家庭图表。这不仅是对听力技能的有效训练,也是培养学生组织信息能力和逻辑思维的良好机会。此外,朱老师还指导学生创建自己的家庭树谱,并用英语进行描述,进一步强化了语言输出的重要性。
4. 跨文化意识的培养
朱老师特别强调了了解家族历史及传承文化的重要性,这一点体现了新课标关于加强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要求。通过讨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家庭观念,不仅丰富了课程内容,也为孩子们打开了一扇通向世界的窗口。
朱严老师的这次公开课充分展现了如何在遵循新课标原则的同时,实现教学目标的有效达成。她的课堂设计既注重基础知识传授,又不失灵活性与趣味性;既关注个体差异,又能促进全体学生的共同进步。
三、教材解析、深度洞见
随后,教育界资深专家、正高级教师兼英语特级教师施嘉平老师,以《走进新教材,实施新课程——以<英语 三年级上册>为例》为题,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深入浅出的专题讲座。作为原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学院小学教研部的领航人及英语学科的资深教研员,施老师以其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听众搭建起一座理论与实践的桥梁。施老师从新课标的核心理念及其重要性、新教材的特点与优势、新思考带来的新变化、教育的新维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和举例,最后,她还详细阐述了制定单元规划的过程:问题链+课时主题、单元语篇分析、核心内容梳理、学生基础分析、单元育人蓝图、单元教学目标和课时教学目标。它以直观的形式呈现了教学设计的各个环节,为老师们提供了操作性强的指导。
施嘉平教授的讲座为小学英语教学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思路。他的观点不仅符合新课标的精神,而且切合当前教育改革的趋势。通过这场讲座,我们看到了一位省级教研专家对教育本质的深刻洞察和对教学实践的独到见解。
四、精彩点评,方向指引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王莉老师对朱严老师的示范课进行了高度评价,并对未来的教研工作提出了展望。王莉老师首先感谢了深圳老师和上海团队的辛勤付出,并宣布将陆续开展新教材连续一体化活动。王莉老师分享了三点启发和一点思考。她强调,使用新教材需要更新教学理念,匹配学生认知,精心设计活动与任务,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教师应进行教材的校本化和个性化处理,与教材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在践行新课标理念下,运用新课标,使教学实践更具落地性,她给予了老师们非常明确的实施方向。
四、结语:携手共进,绘制教育新篇章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深圳市小学英语教育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朱严老师的精彩课堂示范与施嘉平老师的深刻专题讲座,如同璀璨的双星,照亮了参会者前行的道路,为他们带来了丰富的教学灵感与深刻的理论洞察。通过此次盛会,与会者不仅汲取了宝贵的教学实践智慧,更对新课标下的教学路径有了更加明确而坚定的认知。
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此类高质量教育研讨活动的持续举办,深圳市的小学英语教学质量将实现质的飞跃,为孩子们铺设一条通往知识殿堂的康庄大道,让他们在更加优质、高效的学习环境中茁壮成长。让我们携手合作,以满腔的热情与不懈的努力,共同在教育这片广袤无垠的海洋中,绘制出一幅幅绚丽多彩、充满希望的教育蓝图。
文字:杨琴
照片:李媛瑗
照片整理:孟杉
初审:温荫明 周宇
复审:叶伟生 冯晓敏
终审: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