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奖:中国法律实务年度文章(2024)|高杉LEGAL&威科先行

学术   2024-12-31 18:55   北京  


「高杉LEGAL」与「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联合发起此次第11届“中国法律实务年度文章(2024)”的投票评选活动。 

根据此前公布的《提名规则》《评选投票规则》,经「高杉LEGAL」大评审团投票评选,“中国法律实务年度文章(2024)”各奖项获奖名单已经产生,现公布如下:


【最具实务价值文章奖】


李立坤:新《公司法》下,股权转让应注意些什么?


【最佳民法实务文章奖】


陈汉:从丁克到去父留子:法律视角下的爱情与生育

 

【最佳公司法实务文章奖】

 

严洪、冷浩:欠债的公司自行注销,债权人怎么办?


【最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文章奖】

 

李思余、李璐:“背靠背”《批复》之适用与困惑


【最佳诉讼与仲裁实务文章奖】

曹健、王成凤:执行程序中,能否连环追加股东?

【最佳新锐奖】

 

吴星宇:为到期债务提供担保的裁判要点

石剑桥、叶力铭: 不安抗辩权人未及时通知的法律后果

【最具实务价值文章提名奖】


陈汉:从丁克到去父留子:法律视角下的爱情与生育

余晖:请托事项未成,请托款项能否要求返还?

曹健、王成凤:执行程序中,能否连环追加股东?

李思余、李璐:“背靠背”《批复》之适用与困惑

傅郁林:评上海法院《庆余年2》案行为保全裁定

严洪、冷浩:欠债的公司自行注销,债权人怎么办?

陈汉:新《公司法》视角下,家族企业如何传承?

岳巍、施艺谐: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适用与管辖

丁佳佳:新《公司法》下,如何处理股东失权?

丁佳佳:新公司法下,法代如何顺利从公司“脱身”?

王巍:民商事交易中“包税条款”的解释与适用

韦剑:错误汇款返还请求权,是否具有优先性?

龚圣:有限公司股东间的分红约定,如何避免无效?

毛婧、李瑞峰:总承包方分包给施工单位后,还能再分包吗?

陈汉:如何从零到一设立家族办公室

高美娟:新《公司法》下,投资方如何设计回购权条款?

陈华庭:股东知情权如何有效行权?

王俊勇: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审计结算条款

韦剑:蒙冤的法定代表人?

【最佳民法实务文章提名奖】

余晖:请托事项未成,请托款项能否要求返还?

王巍:民商事交易中“包税条款”的解释与适用

韦剑:错误汇款返还请求权,是否具有优先性?

陈汉:如何从零到一设立家族办公室

【最佳公司法实务文章提名奖】

陈汉:新《公司法》视角下,家族企业如何传承?

岳巍、施艺谐: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适用与管辖

丁佳佳:新《公司法》下,如何处理股东失权?

【最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文章提名奖】


毛婧、李瑞峰:总承包方分包给施工单位后,还能再分包吗?

王俊勇: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审计结算条款

苏婉茹:开发商陷入危机,购房者有优先权吗?——四类涉房产优先权顺位比较及实务问题

胡永康:债权人查封闲置土地后的应对措施

【最佳诉讼与仲裁实务文章提名奖】


傅郁林:评上海法院《庆余年2》案行为保全裁定

杨富轩:驳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后,能否另诉?

胡永康:债务人低价转让房产,债权人怎么挽回损失?——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起诉与执行

王治国:税务机构能否在民事执行中主张优先权?

热烈祝贺“中国法律实务年度文章(2024)”的获奖作者!也感谢所有获得提名奖的文章作者!

 

高杉LEGAL评审团的所有成员,为了双向匿名评审机制的运行,长期以来无私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智慧。他们对投稿评审这一行业公益工作的认真与热情令人感佩,特此致敬!



再次感谢大家的热情参与,并祝新年快乐!

 

本次评选活动的全部奖品由「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赞助,特此鸣谢! 


2014年1月至今,「高杉LEGAL」长期致力于中国民商法实务研究,高杉峻(个人微信:gaoshanlawyer出品。

投稿请寄:gaoshanLEGA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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