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实务年度文章评选(2024)|高杉LEGAL&威科先行

学术   2024-12-30 21:23   北京  


「高杉LEGAL」与「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联合发起第11届“中国法律实务年度文章”的评选活动。本届“中国法律实务年度文章(2024)”评选活动共设如下六个奖项:


一、“最具实务价值文章奖”(1篇)。由「高杉LEGAL」大评审团在「高杉LEGAL2024年发布的阅读量前20名的法律实务文章中投票选出得票数最高者(候选文章阅读量排名以20241230日晚上19:00作为基准时)。

1陈汉:从丁克到去父留子:法律视角下的爱情与生育

2李立坤:新《公司法》下,股权转让应注意些什么?

3余晖:请托事项未成,请托款项能否要求返还?

4曹健、王成凤:执行程序中,能否连环追加股东?

5李思余、李璐:“背靠背”《批复》之适用与困惑

6傅郁林:评上海法院《庆余年2》案行为保全裁定

7严洪、冷浩:欠债的公司自行注销,债权人怎么办?

8陈汉:新《公司法》视角下,家族企业如何传承?

9岳巍、施艺谐: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适用与管辖

10丁佳佳:新《公司法》下,如何处理股东失权?

11丁佳佳:新公司法下,法代如何顺利从公司“脱身”?

12王巍:民商事交易中“包税条款”的解释与适用

13韦剑:错误汇款返还请求权,是否具有优先性?

14龚圣:有限公司股东间的分红约定,如何避免无效?

15毛婧、李瑞峰:总承包方分包给施工单位后,还能再分包吗?

16陈汉:如何从零到一设立家族办公室

17高美娟:新《公司法》下,投资方如何设计回购权条款?

18陈华庭:股东知情权如何有效行权?

19王俊勇: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审计结算条款

20韦剑:蒙冤的法定代表人?

二、“最佳民法实务文章奖”(1篇)。由「高杉LEGAL」大评审团在「高杉LEGAL2024年发布的阅读量前5名的民法(含民总、合同、物权、担保、家事、侵权等)实务文章中投票选出得票数最高者(候选文章阅读量排名以20241230日晚上19:00作为基准时)。

1、陈汉:从丁克到去父留子:法律视角下的爱情与生育

2余晖:请托事项未成,请托款项能否要求返还?

3王巍:民商事交易中“包税条款”的解释与适用

4韦剑:错误汇款返还请求权,是否具有优先性?

5陈汉:如何从零到一设立家族办公室

三、“最佳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文章奖”(1篇)。由「高杉LEGAL」大评审团在「高杉LEGAL2024年发布的阅读量前5名的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文章中投票选出得票数最高者(候选文章阅读量排名以20241230日晚上19:00作为基准时)。

1、李思余、李璐:“背靠背”《批复》之适用与困惑

2毛婧、李瑞峰:总承包方分包给施工单位后,还能再分包吗?

3王俊勇:施工企业如何应对审计结算条款

4苏婉茹:开发商陷入危机,购房者有优先权吗?——四类涉房产优先权顺位比较及实务问题

5胡永康:债权人查封闲置土地后的应对措施

四、“最佳公司法实务文章奖”(1篇)。由「高杉LEGAL」大评审团在「高杉LEGAL2024年发布的阅读量前5名的公司法实务文章中投票选出得票数最高者(候选文章阅读量排名以20241230日晚上19:00作为基准时)。

1李立坤:新《公司法》下,股权转让应注意些什么?

2严洪、冷浩:欠债的公司自行注销,债权人怎么办?

3陈汉:新《公司法》视角下,家族企业如何传承?

4岳巍、施艺谐: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适用与管辖

5丁佳佳:新《公司法》下,如何处理股东失权?

五、“最佳诉讼与仲裁实务文章奖”(1篇)。由「高杉LEGAL」大评审团在「高杉LEGAL2024年发布的阅读量前5名的诉讼与仲裁(含执行)实务文章中投票选出得票数最高者(候选文章阅读量排名以20241230日晚上19:00作为基准时)。

1曹健、王成凤:执行程序中,能否连环追加股东?

2傅郁林:评上海法院《庆余年2》案行为保全裁定

3杨富轩:驳回追加被执行人申请后,能否另诉?

4胡永康:债务人低价转让房产,债权人怎么挽回损失?——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起诉与执行

5、王治国:税务机构能否在民事执行中主张优先权?

六、“最佳新锐奖”(名额不限)。「高杉LEGAL2024年发布的文章中,发布时为唯一作者且该作者发布时为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在读的(非在职且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均荣获该奖项。

1吴星宇:为到期债务提供担保的裁判要点

2石剑桥、叶力铭: 不安抗辩权人未及时通知的法律后果

【以上各奖项的奖品】

“中国法律实务年度文章(2024评选活动中各奖项获奖文章(不含“最佳新锐奖”)的作者,将获得“「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标准版)”一年使用权 & “Apple AirPods Pro 2/科大讯飞耳机Pro 2”一台;“最佳新锐奖”的文章作者,将获得“「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标准版)”一年使用权 & 奖金额度内自选电子产品一份。(以上全部奖品均由「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赞助;一篇文章有多位作者的,共享一份奖品)

【各奖项候选文章(不含“最佳新锐奖”)提名规则】

20231221日至20241220日「高杉LEGAL」发布的所有文章,按20241230日晚上19:00在「高杉LEGAL」微信公众号后台显示的文章阅读量数据,从高到低依次选出。仅首发原创文章。书籍推荐、书单、资讯整合、法规汇编、法院裁判观点集成、对各种立法与司解征求意见稿的集体研复、已在「高杉LEGAL」发布过的同名文章的修订发布、已出版书籍的摘录文章、纸质期刊发表在先的文章等,不参评。同一作者的多篇文章可以入围同一奖项。作者放弃参评的,按文章阅读量依次递补。同一篇文章,除“最佳新锐奖”外,只能获得一个类别的奖项。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公职人员对其承办起草的法律文件进行解读的文章,不参评。「高杉LEGAL」出品人高杉峻署名的文章,不参评。

【各奖项文章(不含“最佳新锐奖”)评选投票规则】

由「高杉LEGAL」大评审团投票选出。「高杉LEGAL」大评审团由「高杉LEGAL」评审团全体成员+历次实务年度文章所有奖项评选的候选文章的作者组成。本次投票分为两轮,第一轮投票选出最具实务价值文章奖(第一轮的获奖文章将自动退出其所在的其他类别奖项的候选,且该类别不为此进行替补);第二轮投票选出其他类别奖项的获奖文章。「高杉LEGAL」大评审团每位成员在每个奖项的候选文章中可投1票,也可弃权。第一轮投票截止时间:20241231日中午12:00;第二轮投票截止时间:20241231日下午17:00如果出现平票,将以随机方式从「高杉LEGAL」评审团中产生三人复评小组,投票产生结果。如复评仍无法产生结果,则由高杉峻最终确定每个奖项获奖文章。「高杉LEGAL」大评审团成员自身所著文章参与此次评选活动的,该成员不得参与任何投票但可以被投。

2014年1月至今,「高杉LEGAL」长期致力于中国民商法实务研究,高杉峻(个人微信:gaoshanlawyer出品。

投稿请寄:gaoshanLEGA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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