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机构加强监管,山豆根、地龙、土鳖虫、三棱、合欢皮、炒白芍、龙眼肉、炒酸枣仁,四地8品种不合格!

文摘   2024-09-20 21:46   河南  

徽省


一、亳州市*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一、违法企业名称:亳州市*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生产销售劣药三棱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49号
违法事实:
      2024年4月28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4〕96号),标示为亳州市*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棱(批号211101)经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XZ2024YC0064,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标准规定为不得少于7.5%,检验结果为5.9%),被抽样单位*宁县人民医院。
      企业提出复验申请,2024年7月26日我局收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该批三棱的复验报告(编号:JS2024YF0002),检验结果【浸出物】6.0%标准规定为不得少于7.5%),不符合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召回的三棱(批号211101)234kg;
2.没收违法所得11030.50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2倍的罚款计220000.00元,共计231030.50元。
处罚机关和处罚决定日期: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5日

二、安徽*信药业有限公司

二、违法企业名称:安徽*信药业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生产销售劣药炒白芍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54号
违法事实:
      接省局《关于对安徽省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核查的函》(药监综便函〔2023〕420号),标示为安徽*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炒白芍(批号221001)经池州市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CH2023-C0372,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检查】二氧化硫残留量、【含量测定】(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规定为不得过400mg/kg,检验结果为1415mg/kg,不符合规定;含量测定标准规定为含芍药苷不得少于1.2%,检验结果为0.7%,不符合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不合格中药饮片炒白芍(批号:221001)5kg;
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壹佰捌拾陆圆(3186.00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3686.00元)1.5倍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壹拾伍万圆整(150000.00元);
罚没款共计壹拾伍万叁仟壹佰捌拾陆圆(153186.00元)。
处罚机关和处罚决定日期: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4日

三、安徽*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三、违法企业名称:安徽*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生产销售劣药合欢皮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40号
违法事实:
      2024年6月12日,接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的函》(药监综便函〔2024〕163号),标示为安徽*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欢皮(批号2311012)经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检验不符合规定,报告编号:JJYC20240252,检验项目-全检,不合格项目为【性状】、【鉴别】(1)显微鉴别。
      被抽样单位九*市第三人民医院。执法人员对该批合欢皮(批号2311012)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经企业确认,该批合欢皮(批号2311012)是该企业销售给被抽样单位九*市第三人民医院。
处罚内容:
1.没收召回的合欢皮(批号2311012)100kg;
2.没收违法所得1819.38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2.9倍的罚款计290000.00元,罚没款共计291819.38元。
处罚机关和处罚决定日期: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4日

四、安徽同*佗祖堂药业有限公司

四、违法企业名称:安徽同*佗祖堂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51号
违法事实:安徽同*佗祖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规定
处罚内容: 
1.没收不合格地龙(批号:23120101)112.59kg;
2.没收违法所得捌仟玖佰伍拾肆元壹角陆分(8954.16元);
3.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1倍的罚款计壹拾壹万元(110000元);
罚没款共计壹拾壹万捌仟玖佰伍拾肆元壹角陆分(118954.16元)。
处罚机关和处罚决定日期: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4日

五、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五、违法企业名称: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50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标示为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豆根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名称:亳州市圣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山豆根案  
处罚内容:
  • 没收不合格山豆根(批号:220701)159kg;

  • 没收违法所得叁万伍仟壹佰伍拾伍元柒角(35155.7元);

  • 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1.9倍的罚款计壹拾玖万元(190000元);罚没款共计贰拾贰万伍仟壹佰伍拾伍元柒角(225155.7元)。  

罚款金额(万元) :1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3.51557

江苏省
违法企业名称:江苏*皖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宿药罚〔2024〕5号
违法事实:该公司生产的炒酸枣仁经检验水分达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炒酸枣仁水分应不得超过7.0%,因此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内容:
1、没收尚未销售的炒酸枣仁22袋(22kg);
2、没收违法所得16299.9元;
3、处货值金额0.5倍的罚款,50000.00元。
处罚机关和处罚决定日期: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9月5日

四川省

一、达州市*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违法企业名称:达州市*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4〕4003号
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劣药“龙眼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219.9元
处罚机关和处罚决定日期: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27日

二、四川*涛医药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名称:四川*涛医药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销售劣药土鳖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4〕2008号
违法事实:
     1、当事人经营过程中存在有违《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如:当事人质量负责人、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监督检查时不在岗。
     2、当事人存在销售劣药土鳖虫的行为。当事人购进销售的土鳖虫(生产企业为成都*祥天药业有限公司、包装规格为0.5kg/袋、批号为230201)545.5kg,经监督抽验,黄曲霉毒素不符合规定。销售额为78629.30元,销售利润为9350.80元。
处罚内容:
1.警告;
2.没收涉案劣药土鳖虫36.94kg;
3. 没收违法所得9350.80元。
处罚机关和处罚决定日期: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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