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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荐语:“带金销售”这一医药行业的顽疾,不仅侵蚀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更直接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本文深度剖析了“带金销售”的多样手段、隐蔽形式及其对医疗行业造成的深远影响,同时结合最新的政策动向和监管措施,为读者呈现了一幅全面而深刻的医药反腐画卷。
在医药行业的购销领域,特别是药品和医用耗材市场,“带金销售”是最常见且影响最广泛的腐败现象,像顽疾一样,长期困扰着行业的健康发展。
“带金销售”手段多样,有着“定制式”招投标、“回扣式”药品销售、“福利式”会议赞助、“虚高式”产品交易、“规避式”设备投放等多种形式。然而,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新的“合法外衣”不断涌现,“带金销售”以更加隐蔽和复杂的方式进行。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还严重损害了患者利益和医疗行业的形象。
业内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必须推动行业改变“带金销售”的营销模式,并加强合规建设。
中纪委再度点名带金销售
近日,中纪委网站发布了《书记谈 | 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一文,重点讨论了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并指出了反腐工作的三大重点方向。
首先,抓住医药领域易腐风险环节重点发力。聚焦医药行业的关键领域、敏感岗位、核心工作和重要流程,通过重点监控关键个体和事件,深入推进医药腐败及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
其次,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打击那些加重患者负担、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以及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严重违背医德医风的问题。
最后,强化对典型行贿行为的严厉打击。坚持行贿受贿一并惩处。对于那些频繁拉拢腐蚀干部、严重破坏医药领域政治生态的行贿者,要依法严惩,并追缴其通过行贿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从根本上切断腐败行为的利益驱动,杜绝“腐败投资高回报”的错误观念。
今年5月,国家十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严查假借会议、捐赠资助、科研合作、试验推广等形式进行捆绑销售和“带金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在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重点关注通过学术讲座收取报酬、外送检验、外配处方、网上开药等方式收受回扣,以及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的问题。
所谓“带金销售”,是指医药企业或其代表在销售药品、器械等医疗产品时,通过给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有采购药品决策权和影响力的人现金、回扣、礼品等利益,以换取产品进入医院、增加销售量或获取特殊待遇的行为。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疗器械分会秘书长陈红彦表示,带金销售是许多医药企业在近几十年形成的销售惯例。尽管行业风气正在逐步改正,但“带金销售”依然存在,无法忽视这一问题。
2024年新一轮全国公立医院药械回扣、“带金销售”整治正在密集落地中,全国多省已展开行动。湖北、山西、江西、河南、海南、内蒙古、云南、陕西、贵州等地的相关信息显示,2024年卫生系统的集中整治活动已经启动,整治的重点是医院的“一把手”和“关键少数”人员。
手段不断翻新,监管面临新挑战
根据中纪委梳理的财政部行政处罚情况,医药企业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虚开发票或票据套取资金用于非法目的,例如通过无关人员的机票、发票报销来套取资金。二是虚构业务事项以套取资金,尤其是在学术研讨、经验交流、市场调研和咨询等领域,这些虚假业务往往漏洞百出。三是账簿管理不规范,包括医药企业在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时,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要求设置总账和明细账等会计账簿。
医药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套取资金并将其“倒腾”成高额销售推广费用,目的是为医药代理商提供回扣。随着医疗监管的升级,新的“合法外衣”也在不断出现,回扣行为变得更加隐蔽和复杂,继续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此外,由于医疗领域中隐藏的利益链和复杂关系网,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的采购环节成了“带金销售”的重灾区。部分企业通过医疗设备租赁、设备入股等名义,以支付租金或参与分红的方式变相行贿;有些则在医药购销环节向医院工作人员支付回扣;还有的通过虚抬药品价格、伪造交易等手段套取资金进行贿赂。这些新型“带金销售”形式更为隐秘和复杂,进一步挑战市场竞争秩序。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医院检验科每天需要处理大量的检验工作,涉及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检测材料,这使得一些厂商和经销商有机会规避统一招标程序。因此,一些科室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在检验试剂、耗材供应及检验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非法收受贿赂。这种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医疗设备采购中的“定制式”招标和“萝卜坑”采购等腐败现象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亟需进行整顿和管理。
带金销售现象何时休?专家:需加强合规建设
“带金销售”现象何时能彻底根治?业内人士认为,要改变这一现象,必须通过合规建设来实现,而如何建立合规体系并根治这一顽疾,已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
长期为医药行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立杰提出,药企和医院应建立公对公的销售渠道,确保交易的透明与公正。在此基础上,还应推动医药代表的转型,实行医药代表单方对公(即只与医院官方对接,而非个人医生),并切断医药代表与特定药企的利益关联,使其不再隶属于某一药企,而是成为第三方机构。
另一方面,集中带量采购也被视为是净化市场环境、根治“带金销售”的有效途径之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局长金维加曾指出,医院的大型设备采购是“带金销售”和腐败的敏感领域。集中带量采购不仅直接招标生产厂家,避免了代理商环节,也消除了中间商赚取差价的空间。全省集采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制度,减去医院自主采购的环节,从而减少了“带金销售”的可能性。
对于根治“带金销售”的顽疾,除了政府加强整治外,还需要行业内外共同努力。药耗企业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合规机制;医疗机构应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执行采购规定;行业协会可以发挥更大作用,引导会员单位遵守行业规范;媒体和社会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方位的治理合力。只有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才能真正根治“带金销售”,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结 语
根治“带金销售”这一医药行业内的顽疾,不仅需要政府层面的严格监管与持续打击,还离不开药耗企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媒体和公众的共同努力。通过构建全方位的治理体系,加强合规建设,推动集中带量采购等措施的实施,“带金销售”现象终将得到有效遏制,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将得以实现,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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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作者:李 亚
整理:彭 润
主办:重庆市医学会医学工程学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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