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和员工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用工环境经历了深刻的变化。为有效规避员工入职及后续管理中的风险,我所伍秋妮律师通过案件分享,介绍了企业在员工入职的各个环节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案 例 分 享
2021年6月,李某在某保洁公司应聘保洁员,并于第二日到公司报到。第二天,公司为李某发放了工作用具,并带他去相应小区进行保洁。上岗仅6分钟,李某晕倒头部触地,送至医院后,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后死亡。
李某妻子认为,李某在工作时间意外身亡,应该判定为工伤。但公司认为,当时李某刚到公司仅6分钟,还没被正式录用,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为他缴纳社保,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经李某妻子委托的律师调查,保洁公司与李某出事的小区签订了清洁服务合同,承担该小区保洁工作。从小区物业调取的监控录像看,事发时,李某身穿工作服手持水管在现场工作,工作过程中李某晕倒,头部触地。同事拨打急救电话并协助医护人员将李某送医院救治。同时还有一段视频显示,在保洁公司办公室,李某妻子向保洁公司现场经理要回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复印件。
某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从两段视频来看,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构成要件。最终裁定李某死亡当天与某保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某是工亡。
因保洁公司在李某发生事故时没有给李某交纳工伤保险,这就意味着李某的工伤待遇款项得由保洁公司自行承担。
注 意 事 项
offer(录用通知书)发放阶段
(1)企业所制作的录用通知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确保录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信息表述明确,不得有任何歧视性内容。
(2)企业应当要求被录用人员明确回复确认是否接受录用,并且保留录用通知书的电子/纸质备份文档。
(3)企业在发放录用通知书前应当确认被录用人员的国籍,对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被录用人员,企业不能直接进行聘用,需要为其先行申请就业许可并获得就业许可证书。
入职体检阶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企业应当要求被录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状况符合录用岗位要求,此举也是为了避免员工带病入职导致企业用人风险。
录用条件确认
(1)企业应当在正式录用员工时与被录用人员确认录用条件,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录用条件应包括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试用期时间、考核指标等。
(2)录用条件应当详细、具体,可量化,并且应当得到被录用人员的书面确认。
入职登记和信息审查
(1)企业应当要求被录用人员在入职时填写入职登记表,以便对于员工自述的工作经历、教育经历等情况进行证据留存。
(2)企业应当在被录用人员入职时对其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材料进行原件核对,以确认真实性。
(3)企业应当审核被录用人员的离职证明文件,以确保被录用人员不存在未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等情形。
劳动合同签订
(1)企业应当在员工入职后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保存相应的纸质/电子文件备份。
(2)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双方名称、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要条款。
社保缴纳
(1)员工入职时应与员工确认社保缴纳起始时间,如无特别情形,应当从员工入职当日开始即为其缴纳社保。
(2)如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在员工入职当日缴纳社保,建议可以考虑通过购买雇主责任险降低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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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秋妮
编辑:孟媛媛
审核:马芳芳
终审:徐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