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典型案例 | 我所律师承办的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决定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学术   2024-09-11 17:29   山东  



引言


以专业引领,筑梦同行;以匠心深耕,笃行致远。值此泰和泰济南办九周年之际,立足法律服务行业深度实践经验,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作用,我所组织2024年典型案例大赛,业务领域涵盖知识产权、医疗健康、破产重整、建设工程、企业并购、执行类等,最终评选出十佳典型案例。


本案在第4908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情况下,一审成功撤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并在二审取得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结论。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2022年均做出约6000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从知产宝数据库中可以查到这一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二审裁判文书共319件,而经历两审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案件只有38件,约占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全年审结无效案件的1%。这也意味着委托人因彻底消灭了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利基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一、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涉及专利号为2011204837638,名称为应用于次氯酸钠发生器二级排氢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客户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案件受理通知书后,按常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后被第4618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在案证据进行研判,果断放弃前案思路和证据,制订了重新搜集现有技术证据,另行提起第二次无效宣告请求的代理方案。在案件代理过程中,面对第4908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再次维持专利权有效情况下,承办律师认真合议,精准确定案件争点后,坚持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并提交《电解工程》教科书佐证律师的代理观点。经过一审开庭双方激烈的交锋后,成功收获了撤销第4908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行政判决。

面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专利权人共同提起上诉的不利局面,承办律师再次合议形成继续坚持前审观点不动摇的共识,但仍需主动求变,电解过程如果只是阅读纸质证据材料,很多场景永远无法鲜活展现,承办律师合议后果断决定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线下开庭时,增加次氯酸钠发生器透明实物模型现场演示电解工作过程,实景呈现并印证《电解工程》记载的析气效应,辅助参审人员直观了解电解槽通电后,析出氢气气泡、堆叠、聚并以及在气液输送管路中的与液体一起向前移动的物理现象。

庭后仅9天,最高人民法院就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结论。本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引发的系列案件,历时3年终于落下帷幕。



二、案件难点


国知局两次无效决定均维持专利权有效,我们通过行政诉讼纠正错误决定。


三、典型意义


实用新型专利权创造性判断应准确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高度。


四、社会影响


为准确站位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高度评价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厘清思路。为审查过程提供借鉴。为专利撰写提供启示。专利质多决定专利命运。因消灭了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利基础,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专利布局时不重视专利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很难实现。




办案律师



曲志波 合伙人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


王付芹 合伙人



业务领域建设工程、公司商务与政府合规、民商诉讼与仲裁




TAHOTA J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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