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及庆元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参加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教师招聘会,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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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对象为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3、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体育教练员的岗位普通高校历届生可报考。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1月12日至2006年11月12日出生);
5.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参照附件1的要求;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5:00。
(2)报名材料:2025年应届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各1份;2023年、2024年毕业生及历届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承诺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各1份。已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同时提供。报考体育教练员岗位的还需提供附件1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书。除报名表(附件2:《2025年庆元县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用电子表格,其它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打包,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发送到邮箱:jyj6121393@163.com。
2.现场报名
(1)方式一: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到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庆元县教育局”展位现场报名;
(2)方式二:报考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下午5:00前到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公共服务中心20楼005室)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同网上报名的材料一致,2025年应届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年、2024年毕业生及报考体育教练员的历届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承诺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也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体育教练员岗位的还需提供附件1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对少数专业特殊的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资格审查通过的开考科目考生请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下午2:00-4: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16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对象。入围测试对象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凡通过网上报名的入围测试对象,在测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所提供的复审材料与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相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相关要求见附件3。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测试对象放弃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确定入围人员
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测试结束后,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按考生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详见附件3)。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高中物理、中小学心理健康、体育教练员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中小学音乐、幼儿教师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须在庆元服务满五周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1.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县教育局审核意见为准。有学位要求的岗位,该学位需与专业要求相对应。高学历的报考人员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该岗位相应学历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对报考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及时与县教育局进行联系。
2.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均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用人单位为下属中小学的岗位,需取得相应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人员,不予聘用。
4.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