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民广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套大型充气娱乐设备长期占用公共道路,且现场无人管理。我局对上述设备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并将物品存放于罚没物品仓库,至今无人认领。
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上述财物权利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本单位联系办理认领事宜。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者销毁。
来源 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 吴丽芳
责编 吴俊
终审 张成志
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民广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一套大型充气娱乐设备长期占用公共道路,且现场无人管理。我局对上述设备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并将物品存放于罚没物品仓库,至今无人认领。
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上述财物权利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本单位联系办理认领事宜。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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