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次性妥善处理了这起因家庭问题引发的继承纠纷、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等系列案,最终达到了“一案结,多案解”的共赢效果!
刘甲与刘乙系再婚夫妻,刘乙去世后,刘甲与刘乙同前夫所生的子女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经当地社区、司法所多次调解,双方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但刘甲在签订协议后反悔,先后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等诉讼,并引发其他纠纷案件。其中,所涉民间借贷纠纷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
再审审理期间,因双方积怨深、矛盾尖锐、争议又大,均表示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系家庭矛盾引发的纠纷,个案的判决并不能彻底解决矛盾,遂联合一审法院承办法官、社区领导、片区民警、当事人亲朋好友,从法理、情理、事理等角度多次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澄清利弊。最终,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数次背靠背和面对面的反复交替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涉所有矛盾纠纷一揽子全部化解。
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是娄底中院以践行新时代“枫桥式经验”为抓手,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赋能司法审判的成功实践,让当事人从对立冲突走向握手言和,既解“法结”,更解“心结”,达到了“一案结多案解”的实质性解纷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