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邱某、李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涟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多方查控,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邱某、李某名下位于桥头河镇某社区内的一栋七层的房产。法院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并顺利成交。
拍卖过程中,法院依法张贴搬迁公告,但邱某、李某等房屋居住人拒不迁出。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析理,告知邱某、李某及其他有关人员,该房屋已被拍卖,要求其尽快自行迁出房屋,限期搬空屋内物品,否则会强制腾退。但被执行人邱某、李某仍然态度强硬、拒绝搬离,其他房屋居住人也一直没有将房子腾空。
因多次沟通协调未果,为保障买受人权益,维护网络司法拍卖的权威性,涟源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退措施。行动前,涟源法院执行局召开局务会,在综合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和细节问题后,制定了周密的行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同时,提前联系了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社区及搬家公司,为腾退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中院执行局派员亲临现场进行指导。
执行当天,执行局出动30余名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府工作人员及社区干部全程监督见证。在现场,执行团队按照预定方案分组行动,警戒组法警和派出所民警迅速在外围拉起警戒线;清点组有条不紊地开展物品清点工作,登记造册;录像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历经一天的奋战,涉案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给了买受人。
“房屋腾空交付”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重难点。此次腾房,彰显了涟源法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下一步,涟源法院将持续加大不动产腾退交付工作力度,着力扩大协作联动“朋友圈”,健全执行长效机制,提升不动产处置效果,以实际行动保障胜诉当事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