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日喀则定日县6.8级地震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受灾地区群众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自治区财政厅立即启动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向日喀则市拨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西藏地震灾害救灾补助)10000万元,加上自治区提前预拨的3000万元,截至1月7日17时,已累计拨付130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资金保障,支持受灾地区做好搜救转移安置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