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lFocus | 深化医改新篇章:强化三医协同,智慧医疗全覆盖

科技   2024-09-17 10:01   福建  

政策规范

2024.08.01 国务院《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源:国务院办公厅

《指导意见》旨在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多样化,适应人口流动和参保需求变化,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
解读:
国家医保局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实现“一人一档”管理,定期将未参保人员信息推送至省级医保部门。省级医保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等信息,定期更新全民参保数据库。
加强与医保部门数据比对,协助做好参保动员工作。财政部门按职责对基本医保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审核并汇总编制基本医保基金预决算草案,及时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教育部门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加强工作协同与数据共享,不断提高学生基本医保参保水平,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产品。
推进信息共享。医保部门要及时掌握参保人员变动信息,为扩大参保覆盖面和治理重复参保提供数据支撑;依托各地大数据平台等渠道,及时共享公民出生、死亡和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信息,以及医疗救助对象、在校学生、就业人员、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有关信息。
2024.08.03 国务院《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来源:国务院

《意见》旨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解读:
数字消费。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构建智慧商圈、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消费新场景,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数字教育等新模式。
健康消费。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咨询、管理等新型服务业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逐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开发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障需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中医药老字号企业发展,提升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服务水平。强化零售药店健康促进、营养保健等功能。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持续深化电信、教育、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开放,推动科技服务、旅游等领域开放举措全面落地。
2024.08.06 广东省卫健委《广东省健康医疗信息共享工作方案》

来源:广东省卫健委

《方案》将部署推广广东健康档案互通系统,为居民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到2024年8月底前,各地市完成1家三甲公立医疗机构接入试点;2024年10月底前,完成全省三甲公立医疗机构接入;2024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接入,并逐步向其它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延伸,实现省内跨地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健康医疗信息共享,向个人提供授权查询服务。

解读:

汇聚健康医疗信息。构建共享协作网络,建强广东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联通全省医疗机构和省级卫生健康垂直信息系统;促进健康医疗信息在跨地区、跨机构间的交换和利用。
开展健康医疗数据治理。升级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提高数据标准化水平,推动医疗机构按时保质将数据共享至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数据要素治理;医疗机构要落实共享数据对账机制,实时监测数据质量、共享交互等情况。
建设广东健康档案互通系统。依托广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广东健康档案互通系统,为居民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强化健康档案隐私保护,建立健康档案调阅授权认证体系。经本人授权后,医疗机构可调阅个人既往诊疗记录、体检结果、检查检验、献血用血、疫苗接种等信息,实现省内跨地区、跨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安全有序向本人开放。接入广东健康档案互通系统改造。制定医疗机构部署应用广东健康档案互通系统工作方案,明确接入医疗机构清单、细化工作任务,及时与系统承建方对接,获取、分发医疗机构对接参数,推动医疗机构如期完成改造对接。
推广健康医疗信息共享应用。推动健康档案应用与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融合,拓展医疗服务应用场景;支持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利用广东健康档案互通系统实现一体化信息联通、业务协同;居民通过粤健通移动端等健康医疗服务平台,实时查看本人健康档案信息;鼓励各地将广东健康档案互通系统集合至本地区统一的移动健康医疗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问题处理机制。各地负责统筹本地区健康医疗信息共享应用的各项工作,建立异常数据处理机制。
强化质量评价。基于省全链路监控系统对各地、医疗机构数据上传质量、问题处理效率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定期生成评估报告。
2024.08.08浙江省卫健委等六部门《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来源:浙江省卫健委

《重点工作任务》从进一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进一步巩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五个方面共提出二十二条工作任务。
解读:
进一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建立健全医疗、医保、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整合医疗医药数据要素资源,围绕创新药等重点领域建设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
进一步巩固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省统筹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推广智慧医疗辅助信息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AI人工智能临床辅助诊断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
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推进数字健康建设。推动健康医疗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深入推进“浙里健康e生”应用,汇聚全人群、全要素、全周期个人健康数据,为居民提供健康画像、档案查询及自主健康管理全过程服务。完善和推广浙江“数字健康人·安诊儿(Angel)”,打造集健康咨询、智能导诊、就医陪诊、院内导航等功能于一体的居民专属数字家庭医生。持续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拓展至病理检查结果共享互认。
2024.08.16 上海市卫健委《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来源:上海市卫健委

《管理办法》分五个章节共三十八条,包括互联网医院设置申请、执业登记、执业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解读:
信息系统建设:互联网医院应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互联网诊疗信息系统,保证互联网诊疗活动全程留痕、可追溯,配备信息专业技术人员,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按照《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及以上标准完成定级备案和连续性测评,每年应依法开展测评,测评通过后应提交系统年度测评报告。互联网医院应主动与监管平台对接,实现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上报业务数据,主动接受监督。互联网医院配备及使用的医疗人工智能产品、移动设备、应用程序、服务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信息安全管理:互联网医院应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妥善保管患者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泄露患者信息。不得将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在境外的服务器中存储,信息平台不得部署在托管、租赁于境外的服务器。

行业动态

01 民政部:优化和扩大养老服务供给,释放养老服务消费潜力
来源:民政部
8月9日,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在发布会上表示,民政部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围绕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进一步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二是围绕培育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拓宽“平台+”养老新渠道;三是围绕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四是围绕优化养老服务营商和消费环境,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养老服务市场。

02 卫健委:以基层为重点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来源:新华社

8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雷海潮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加快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向省域内人口较多城市延伸;进一步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延伸;进一步推动上级医疗资源向城乡基层延伸;进一步推动一定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互相延伸。

03 广州:广州市卫健委组织开展“广州市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终期评估活动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8月7日,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为期4天的智慧医院建设项目终期评估活动。18个承建单位围绕智慧医院建设相关要求,展示医院在管理运营、智慧医疗、临床科研、智慧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活动采取文审和现场路演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评委专家按评审规范要求,对各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和在构建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改进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指导意见。

04 北京:组织开展首批“智慧城市场景创新需求清单”揭榜工作

来源: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8月9日,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发布《2024北京市智慧城市场景创新需求清单(第一批)》,组织开展场景创新需求揭榜工作。第一批需求清单包括市级综合清单、市属国企专项清单、区域专项清单三大类,共38个场景,其中包括三个医疗场景:医疗器械注册审评大模型应用场景、基于医疗机构间诊疗数据的居民健康档案查询场景、基于健康医疗体系的疾病早期筛查诊断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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