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探索以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协助监管“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模式,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助力修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关系和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教育矫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提升。
一是启动“黄丝带”帮教活动。与民盟市委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充分发挥民盟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法律等方面的人才和智力优势,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系列的帮扶、关怀和救助活动。先后在临川区5个街道司法所开展“道德与法”“心理干预常识”等专题讲座,走访救助困难社区矫正对象10余名。
二是引进家庭教育参与未成年人教育矫正。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妇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抚州市家庭教育指导站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30余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近100余次,“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三是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作用不断凸显。注重整合村(居)委员会和社会志愿组织等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如,南城县全面探索建立村(居)委社区矫正专干队伍,发挥村(居)矫正专干离社区矫正对象近、个人情况熟悉等优势,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教育和帮扶工作,成功化解风险隐患近20余次。乐安县积极引导专业社会志愿组织“乐安援手义工协会”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乐安县“援手义工”志愿者助矫工作站,聘请20余名专业志愿者加入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助力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助矫活动。
四是引进专业教育资源开展系列教育帮扶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分类教育。如,组织卫健委开展预防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专题讲座;组织公安部门开展拒毒防毒、防止信息诈骗等警示教育;组织人社部门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培训。大力开展“矫心正行”活动,金溪、南丰、东乡等地与心理服务协会合作开展矫“心”教育,从“心”发力提升心理健康水平。据统计,累计开展心理咨询辅导815人次,各类专题讲座23次,警示教育活动152场次。
五是多措并举助力实现再就业。与民政部门合作,充分发挥“5+2+N”就业之家的作用,掌握市场所需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社区矫正对象便于实现对口就业。如,临川区启动社区矫正对象就业“醒航计划”建立“醒航计划”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首期培训80余名“两类”人员,助力“两类”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据统计,全市社区矫正基地累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就业500余人,开展就业指导近3600人次。
供稿|社区矫正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