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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水而兴,因水为美。近年来,襄阳一直把治水放在重中之重,把小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襄阳实践的重要举措。襄阳检察机关精准对接全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以高水平护航高质量发展,以检察之力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的全面推进。
流域治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协作。为形成流域治理合力,襄阳检察机关注重内外联动、多元共治。
《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出台后,襄阳市检察院迅速行动,先后制定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十五条措施”“八条措施”及具体实施方案,织密流域综合治理安全底线。
襄城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就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一方面,加强跨部门合作。襄阳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及生态、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紧密协作,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线索移送等,打破信息壁垒,畅通交流渠道,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汉江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全面化、立体化保护。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梳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等涉流域治理案件线索,助推流域治理提质增效。
另一方面,加强跨区域合作。由襄阳市检察院牵头,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四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依法创新履职 强化协作联动 服务保障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四地检察机关协同服务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履职重点、机制建设、组织落实等予以明确。同时,保康县检察院、谷城县检察院与十堰市房县检察院、神农架林区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南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宜城、钟祥两地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完善省内跨区域、跨流域线索调查、联合执法、协同治理新机制。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与南阳市新野县检察院围绕唐白河流域治理,探索跨省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
襄阳检察机关在“合”字上做文章,以重点带动整体,积极推进建立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划协作,因地制宜抓好流域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了高层次合作、高质效办案、高水平保护、高要求落实的全方位流域保护工作格局。
惩罚不是目的,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才是首要目标。襄阳检察机关坚持把修复放在首位,让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并行不悖。
在襄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水利部门的共同见证下,8400余尾鱼苗被增殖放流入江。
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间,陈某等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太平店镇陈家湾汉江沙滩地盗采青砂,违法所得44余万元。案发后,陈某等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移送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陈某等人未经采砂许可,在汉江沙滩上非法采砂,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需要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该院随即与水利部门沟通,通过协助调查取证、联系赔偿义务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助力水利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因原采砂地点已被江水淹没,环境发生改变,回填计划无法实施,该院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购买鱼苗增殖放流的方式弥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敦促赔偿义务人与水利部门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2024年10月,在襄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水利部门的共同见证下,8400余尾鱼苗被增殖放流入江。
襄城区检察院干警与渔业部门工作人员共同放流鱼苗。
襄城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捕捞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通过适用调解达成生态修复协议,促使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购买价值4000元的鱼苗,委托渔业部门增殖放流,以修复受损的渔业生态。同时,被告人承诺当好禁渔“宣传员”,对身边人广泛宣传因非法捕捞应承担的法律和生态修复责任,以自身为例,警示他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凝聚生态修复法治合力,襄阳检察机关因地制宜,践行“一案一策”,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恢复性司法实践模式,南漳县检察院、保康县检察院、老河口市检察院分别与行政机关联合建立野生动植物生态修复基地;宜城市检察院在万洋洲国家湿地公园设立集生态修复、普法宣传、益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汉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观护站”;高新区检察院与林业部门共同探索开展“补植复绿+认购林业碳汇”替代性修复方式。针对不同受损生态情况,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以碳代偿”“劳务代偿”等多种替代性生态修复方式,构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法治屏障。
老河口市检察院检察官和民革“益心为公”志愿者回访李家沟。
“能守护家门口的河道生态,我很有成就感!”在老河口市李家沟沿岸,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现场回访的“益心为公”志愿者高兴地说道。
据介绍,李家沟是老河口市辖区内一条长约6.5公里的自然河流,流经老河口市主城区后汇入汉江。
民革襄阳市委会调研组成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在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时发现,李家沟沿岸截污管网存在破损、堵塞问题,致使生活污水外溢,破坏汉江生态环境,遂向老河口市检察院提供线索。
老河口市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协助案件调查、提供专业咨询,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经过整改,共更换维护19处破损管网,新铺设污水收集管网3.8公里,对污水淤积处进行彻底清淤,推动李家沟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置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的重点内容之一。”老河口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将发现的污水直排问题提交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并参与辅助调查,形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协同,提升了监督质效,守护了家门口的河道生态。该案例入选全国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
随着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的拓展,检察官难免在专业问题上遇到瓶颈,线索发现渠道也受限,如何借助外脑智慧参与检察办案?襄阳检察机关大力发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从办案需要出发,组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行政领域专业人士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深度参与个案办理,构建完善“检察监督+民主监督”的履职新模式,真正将“民主智慧”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动能。近年来,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线索381件,立案办理349件,累计邀请“外脑”参与公益诉讼线索评估、协助调查、专业咨询、参加听证、跟踪观察等检察办案活动447人(次)。
汉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涉及范围广、问题多。襄阳检察机关强化大数据思维,着力打造“大数据+公益诉讼”模式,实现从点到面,由一域到全域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
2024年7月,由襄阳检察机关自主研发的“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平台”成功入选2024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并在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上展示。
该平台包括“线索发现、指挥调度、调查取证、整改跟踪”,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公益诉讼快检等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对发生在流域的损害公益现象进行识别、监测、取证、跟踪。
“利用平台的办案辅助、数据回传功能,可以对线索办理情况和整改情况加以管理、辅助、跟踪,从而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同时定期跟踪比对历史图像,确保监督整改取得实效,推动补齐流域治理短板漏洞。”襄阳市检察院技术信息部负责人介绍道。
依托该平台,保康县检察院对异常颜色图斑线索进行调查,制发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政机关对云溪沟内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垃圾日清机制,并对所涉餐饮商户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教育引导按照要求收集、运输垃圾。
枣阳市检察院通过数据整合、大数据计算,推送办理了一批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的案件,督促纳税主体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相关机关及时征收税款,保障国家税收及时征收不流失。
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近年来,襄阳检察机关充分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410件,立办案件219件,督促清理垃圾4417吨,征收耕地占用税2.35亿元,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型升级。
江河万古,不舍昼夜。如今的襄阳,每一条河流,都流淌着绿色发展的新襄阳故事,在新时代的大河文明中,生生不息。
“清川万古流不尽,白鸟双飞意自闲。期待襄阳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力度,持续释放司法保护效能,为襄阳奋力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有力水安全保障。”全国人大代表王莉说道。
来源丨襄阳市检察院
作者丨严婉莹
编辑丨孙龙晨
初审丨李 俊 魏秋晨
终审丨徐 东 张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