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跨界金融,消费者买单吗?

财富   2024-12-15 14:49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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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vivo,不少年轻人对其好感度很高,颜值高、拍照美、性价比强,在中端手机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但用过vivo的不少消费者对其钱包内嵌的借钱服务却并不买单,营销虽好但利率偏高、贷款前竟还须一键信息授权,伤了消费者体验的同时,在业内看来也踩了相关监管规定的红线。
近月来,关于vivo贷款利率偏高、信息授权存疑等多个问题屡见报端,就多个争议问题,并结合多位消费者的真实反馈,北京商报记者进行了实测……
01
36%利率的争议
担保费比利息费还高

年利率宣称个位数起,但一通贷款操作下来却逼近36%,其中担保费比利息费还高,这样的结果,你认可吗?

近两日,有消费者向北京商报记者反馈,因手头紧在vivo钱包申请贷款,结果发现利率近36%之高,想提前结清,还需收取相关利息和担保费。

时间回到今年5月,来自河南的李明(化名)因急事寻求贷款,在vivo钱包看到相关营销广告,他填写一系列资料并进行多项授权后,平台给出了7000元的额度,年化利率达35.9%。

虽然是vivo钱包,不过其承担的仅是助贷角色,根据李明向北京商报记者提供的截图来看,实际贷款发放人为钱小乐及其合作金融机构,在其贷款过程中,除了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外,还需同意相关委托保证合同和相关融资担保咨询服务合同,以及茂业融担委托划扣授权书、汇盛融担委托划扣授权书等。

从还款信息来看,李明所贷的7000元贷款共分为12期,每月需还702.87元,以其首期还款为例,其中包括564.89元的本金、39.18元的利息,此外还有98.8元的担保费。

“高近36%的利率,担保费比利息费还高,这合理吗?”李明向北京商报记者提出疑问,他指出当时本意只想贷款6个月,但误点了12期的贷款,如今想提前结清,却还需要相应利息和担保费。从其提供的截图来看,其已还6期贷款4217.22元,待还6期4222.06元,若选择提前还款,则需还款3648.10元,其中包括3560.84元的本金以及利息11.57元、担保费75.69元。

这一情况并非孤例,另一消费者同样向北京商报记者反馈了类似经历,此外,在消费者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不少消费者反馈在vivo钱包借钱,利率高至36%,质疑其为高利贷,还有消费者称借款时显示年利率7%—24%,但在借款后才发现年利率高达36%,知情权被侵犯。

针对消费者反馈的贷款营销及相关利率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进行了实测,vivo钱包中借钱服务名为丰融借钱,合作机构包括隆携信贷、京东金融、奇富借条、度小满、还呗、钱小乐、小赢卡贷、无锡锡商银行,由多家持牌合作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另从营销及利率来看,北京商报记者在实测中注意到,丰融借钱宣称最高可借额度为20万元,单利年化利率7.2%起,借1万元每日最低仅需2元;但经一系列信息填写、协议授权以及身份验证后,记者首次测试中实际获得3.5万元贷款额度,年利率21.72%,信贷服务显示助贷机构钱小乐,若贷款还需进一步同意相关协议。

截至发稿日,北京商报记者打开钱包再次申请借款并进行系列授权后,贷款方变更为重庆隆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携小贷”),贷款额度为3万元,年利率23.99%。

贷款营销宣称7.2%起,但实际利率高至23.99%,甚至高至部分消费者反馈的近36%,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实际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曾发出倡议,贷款网络营销内容应当准确、通俗,并以清晰、醒目方式进行展示,不得刻意隐瞒或有重大遗漏

其中就强调,贷款网络营销不得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经核实的数据和资料,以低门槛、低利率、高额度等进行诱导宣传。并指出,贷款网络营销内容应当以贷款合同条款为准,包含贷款主体、贷款条件、实际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风险提示等关键信息。鼓励以上下区间的形式展示贷款实际年利率区间,且不宜以“利率低至某数值”等表述引发客户误解。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vivo贷款业务中宣传利率的方式确实不符合当下的监管精神,容易引发客户误解,也涉嫌诱导宣传。vivo在贷款业务之前应当如实披露放款方名单,并在相关协议中就贷前营销、运营、审核风控、数据信息传输、贷后管理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约定,并向金融消费者如实披露。

另在法律层面,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vivo钱包宣传中宣称的额度和利率,与实际发放的额度和利率存在较大差异,这可能对消费者造成误导,金融机构应当向金融消费者明确披露实际利率,明确告知能够反映实际利率的利息计算方式,并有提醒金融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另外,金融机构和平台应明确各自的权责,共同承担起贷款信息透明化的责任,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02
一键授权模式
预先授权多家机构引质疑

与高利率争议随行的,还有信息授权的问题。

从北京商报记者多次实测贷款流程来看,通过vivo钱包尝试贷款,填写多项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并填写紧急联系人后,需进一步同意该平台的《钱包人脸识别服务授权书》《服务协议》《个人信息采集及使用授权书》等,其中个人信息采集及使用授权书中提到,用户须同意第三方可直接向被授权人提供本人的个人信息而不需要本人再次授权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监管曾强调个人信息“断直连”,即平台机构在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等业务合作中,不得将授权获取的个人信息直接向金融机构提供。

在业内看来,平台在金融消费者申请贷款过程中要求金融消费者同意多项个人信息授权,这可能涉及到个人信息直接提供给第三方金融机构,与监管要求的“断直连”原则相悖,李亚指出,此操作行为涉及个人信息使用的合规问题,平台应重新审视和调整个人信息授权流程,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和合规使用,避免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直接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金融机构。

“该操作涉嫌强迫金融消费者作出选择,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苏筱芮同样称,这也与“断直连”等行业规范相违背。

从北京商报记者实测过程来看,与vivo合作的第三方公司包括助贷平台、小贷公司、消金公司、银行及融担公司等多类型机构,其中,在记者首次查看贷款额度的过程中,尽管页面显示该服务由钱小乐、臻有钱、度小满机构及其合作金融机构提供服务,但在实际征信协议勾选中,却须一键勾选包括度小满、携程小贷、马上消费金融、蒙商消费金融、尚诚消费金融、江苏苏商银行、杭银消费金融、博盛安融、国美小贷、美易借钱、宁波银行、哈啰数科、永鸿兴融资担保等十余家机构的个人信息授权书、征信查询授权书、服务协议等。

另在第二次查看额度过程中,尽管贷款服务方有更新,但同样需要预先授权同意多份个人征信授权书、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征信查询授权书、个人委托担保意向及信息授权书等,其中被授权机构中除了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征信机构外,还包括不少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多家贷后管理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另外,此前监管发布的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明确提醒,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侵害了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李亚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先行同意一系列授权,这可能是平台为了简化贷款流程和提高效率,但同时也可能导致金融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所有条款的情况下就同意授权。这种做法可能存在违反最小、必要原则,同时也侵犯了金融消费者个人的隐私权、知情权、决定权,存在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和过度授权的风险。

在李亚看来,平台应提供更清晰的授权说明,确保金融消费者在完全了解授权内容后作出决定,并提供便捷的授权管理选项,让金融消费者能够轻松撤销不必要的授权。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同样指出,一般来说,金融机构需要通过查询用户的征信信息来评估其信用状况,且当用户一次性勾选多家机构的授权书和协议后,机构可以快速地开展后续的审批流程。但一般来讲,用户的个人信息在多家机构之间共享,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甚至会有部分金融机构可能在用户授权范围之外使用个人信息。因此,建议机构进一步明确授权范围和使用规则,向用户明确说明授权的范围、目的、期限等内容

“断直连”不达标、“一键授权”等问题,实际是助贷行业通病。苏筱芮进一步指出,主要是由于互联网贷款领域存在“资金路由”模式,由助贷方对接多个放款方,但每家准入门槛、风控模式均存在差异,因此“资金路由”会根据客户属性、借款要素、地域、渠道等属性,自动匹配出符合借款用户最优质的资金方,从而在减少用户感知的同时提升放款效率,但该模式显然是以牺牲用户个人隐私为代价,机构需要依规进行改进。

03
跨界助贷的底线
金融流量生意要遵守行业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独家获悉,监管正在酝酿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新规,其中就提到,相关助贷业务中,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增信费率不应高于贷款利率

另外,在贷款申请环节,应当以不少于10秒钟强制阅读、全屏幕显示等显著方式,充分披露各项贷款息费的收取主体、收取标准以及借款人实际承担的综合融资成本。

就信息披露、贷款利率及信息授权等在内的多个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向vivo钱包运营方丰融科技以及相关贷款服务方隆携小贷多方发去采访,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尽管未有官方回应,但从近月来vivo给用户侧的体验变化来看,vivo跨界助贷多年,如今仍在摸着石头过河

例如,数个月前,北京商报记者在尝试贷款的过程中发现,vivo钱包曾多处向消费者推荐超级会员服务,宣称“专项借款提额特权”,但进一步点击发现,这一超级会员服务,需要用户一年单独付费388元。

另外,vivo钱包在消费者申请贷款后,还会进一步进行第三方贷款导流,年化利率分别披露为6.5%至36%、7.2%至36%。

不过,截至发稿日,北京商报记者再次实测发现,未再发现超级会员业务以及第三方贷款导流业务,是否下线以及背后考虑暂不得而知。

谈及vivo布局金融业务,王蓬博认为,手机厂商跨界金融,一方面打造生态闭环的同时提升了用户黏性,另外也可以借此拓展盈利渠道,布局金融贷款业务可以为vivo开辟新的盈利增长点。在他看来,vivo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和较高的市场份额,为借贷业务提供了丰富的潜在客户资源。但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vivo在金融领域的专业经验相对欠缺,在风险控制、金融产品设计、合规运营等方面可能面临挑战。

金融服务有其复杂性和严监管特征,李亚认为,vivo金融服务,后续还是要进一步加强与持牌金融机构的合作,确保服务的合规性,并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同时注重用户信息披露、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

苏筱芮则指出,若想要长久地经营流量金融生意,后续vivo钱包还是应当遵循行业规范,从源头搭建跟完善金融消保框架

文/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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